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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王志文無端挨罵要打官司 2001年3月5日 10:13 中新網北京3月5日消息:一篇未署名的評論文章已激怒著名影視演員王志文,他已初步打算通過法律途徑刊登此文的報紙刊文公開道歉,恢復他的名譽;同時還考慮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 2000年10月24日,《安徽商報》第13版刊登了一篇題為《口香糖與牛皮糖》的未署名的評論文章。該文稱“合肥市民至今也許還記得,王志文在合肥拍《刑警本色》時,因的士司機‘礙事’而大打出手?磥,王志文的壞脾氣就好像牛皮糖一樣,嚼不爛,忍更亂,幾年來一直未改”。 獲悉此事后,王志文向法律顧問明確表示,此事純屬子虛烏有,與他本人毫無關系,事發(fā)當天他根本不在現場。 此后,王的法律顧問到當時處理此事的合肥市公安局益民街派出所取證,當時處理此事的該所呂警長證明“王志文沒在現場,整個事件及我們處理此事過程中也從未發(fā)現過王志文”。同時,《刑》劇的出品人關海龍、制片人陳勁濤也作證稱:“事發(fā)當時王志文根本不在現場,也沒有安排王志文承擔拍攝任務! 新聞晨報的報道說,王志文已初步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安徽商報》在該報相同版面的相同位置刊文公開道歉,恢復其名譽;同時還考慮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 王志文表示,無論賠償金額多少都將全部捐獻給慈善機構,他打這場官司的目的一是希望行使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一個公民應有的權益。二是希望有關部門能盡早出臺有關的新聞法規(guī),對不實報道行使法律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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