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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棗陽一名“十佳公仆”竟是隱身巨蠹 2001年08月28日 13:49 中新湖北網(wǎng)8月28日消息:(向斌 梁軍)曾被評為“棗陽市十佳公仆”、“湖北省稅務十佳勞模”的湖北省棗陽市原地稅局局長肖順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昨日被棗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 經(jīng)查,肖順才在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棗陽市地稅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等手段,先后貪污公款4.3萬余元;并利用為他人安排工作、晉職、進城、調(diào)房等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2.5萬余元。另查明,肖順才家庭現(xiàn)有財產(chǎn)112萬余元,經(jīng)查能夠證明其來源的有55萬余元,另有56萬余元無法說明其來源,亦未提供可證明的事實予以證明。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肖順才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財物,且財產(chǎn)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其行為已構(gòu)成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但其贓款全部追回,且有悔罪表現(xiàn),該院遂酌情從輕作出上述判決。 據(jù)悉,被告人肖順才巨額財產(chǎn)中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總計56萬余元,被依法予以追繳,其貪污的公款4.3萬余元,返還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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