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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評論劉曉慶案:法律面前誰也別想擺名人架子 2002年07月27日 09:54 中新網(wǎng)北京7月27日消息:北京官方媒體前天證實中國知名電影女星劉曉慶因其所辦公司涉嫌巨額偷漏稅而被逮捕。法制日報今天刊出評論文章,指出偷稅漏稅行為理應(yīng)受到法律制裁,在法律面前誰也別想擺名人的架子,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偷稅違法犯罪的猖獗勢頭。 文章說,以前,誰能想像,劉曉慶這樣的名人只因偷稅這點“小事”就被逮捕?那時,在多數(shù)人眼里,偷點兒稅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尤其是像劉曉慶這樣的名人。而現(xiàn)在,人們卻能對這樣的消息泰然處之,說明近幾年人們在飽嘗了偷稅行為猖獗帶來的惡果之后,在整頓市場經(jīng)濟秩序、強化稅收征管、嚴厲打擊偷稅行為的斗爭中,漸漸認識到了偷稅行為的危害,納稅意識大大提高。“任何形式的偷稅行為都要承擔(dān)相應(yīng)的法律責(zé)任,輕則接受行政處罰,重則要承擔(dān)相應(yīng)的刑事責(zé)任也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文章引述統(tǒng)計數(shù)字說,北京地區(qū)九成以上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資薪金收入的人群,高收入人群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狀況則很不盡如人意。這也就是說,在偷漏稅問題上,不僅僅有一個劉曉慶!翱梢钥隙ǖ卣f,劉曉慶雖是第一個涉嫌偷稅犯罪被依法逮捕的名人、富人,但其絕不是第一個偷稅的名人、富人”。 文章指出,新刑法頒布好幾年,為何今日才有劉曉慶的“涉嫌”?法律到底“軟”在哪里?這恐怕是面對著巨大的稅收黑洞所要思考的問題。 文章承認,中國稅收制度的確需要更為科學(xué)的設(shè)計,執(zhí)法的確需要更為嚴格與公正,但作者強調(diào),制度上的缺欠與執(zhí)法上的漏洞,并不能影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法治原則的貫徹。“劉曉慶是名人也是富人,但是只要她觸犯了法律,就要追究其法律責(zé)任。其他人亦如此。” 文章說,劉曉慶一案僅僅是一個開始,它顯示了國家懲治偷稅行為的決心,要查清一起處理一起,并且隨著法律的逐步健全和執(zhí)法力度的加大,將以前積累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文章指出,希望劉曉慶案并不僅僅是一次“殺一儆百”的特例,而是從嚴執(zhí)法、強化稅收征管、懲治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信號。執(zhí)法亦患“不均”,“不均”即是不公。只有將偷稅行為與劉曉慶類似、甚至比劉曉慶更有過之的所有涉稅犯罪嫌疑人都繩之以法,偷稅違法犯罪猖獗的勢頭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評論文章作者楊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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