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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輪功”迷途知返者陳勵提前出獄 2001年2月6日 09:38 中新社韶關二月五日電(馮昶 毆澤梅)在粵北韶關監(jiān)獄度過三百零三天鐵窗生涯的女大學生陳勵,今天上午提前獲釋出獄。 陳勵因癡迷于“法輪功”而參與違法活動,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在韶關監(jiān)獄服刑期間,陳勵改造表現(xiàn)突出,獲準減刑四個月。 粵北山區(qū)連續(xù)多日的陰雨天氣結束,今天開始放晴,像是慶賀陳勵獲得新生。 上午九時,陳勵已經(jīng)脫下藍底白邊的囚服,換上了淺紫色風衣,藍白色牛仔褲,棕黃色皮鞋,精神奕奕、滿面笑容地步出韶關監(jiān)獄大門口,與為她送行的監(jiān)獄主要官員和管教人員一一握手道別。 九時三十分,陳勵乘上一輛白色面包車回家。陳勵對記者稱,她要趕在正月十五之前回到湛江遂溪縣的家,與爸爸媽媽共度元宵佳節(jié)。因眼下正是春運繁忙時段,韶關監(jiān)獄特地派出專車,并指派一名女管理干部陪伴陳勵回湛江。 砸碎了精神枷鎖、脫下了囚服的陳勵,心情格外輕松愉快。她笑著告訴記者,前幾天,我在監(jiān)獄里就給家里打了個電話。我對爸爸說,我恨透“法輪功”了,我轉變過來了,過幾天我就回家了。請爸爸放心,我回家后,一定會好好做人。 今年二十四歲的陳勵,原就讀于汕頭大學藝術學院環(huán)境藝術專業(yè)。陳勵相貌端莊秀麗,又有一個較理想的專業(yè),本應前途一片光明。只可惜她自從三年多前迷上了邪教“法輪功”之后,不但嚴重影響了學業(yè),而且參與違法活動,曾于一九九九年底串聯(lián)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手舉橫幅,為“法輪功”“鳴冤”鬧事。二000年二月十三日,陳勵因非法示威罪罪名成立,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二000年四月八日,陳勵被押送到廣東韶關監(jiān)獄服刑改造。 剛開始服刑時,陳勵不認罪服法,不服從管教,繼續(xù)迷戀“法輪功”,且時有“練功”行為。但管教人員并沒有嫌棄她,而是細致關心她,耐心教育她。在監(jiān)獄管教人員真摯熱情、苦口婆心的幫助下,陳勵逐步認清了邪教“法輪功”反科學、反社會、反人類的本質,表示要與“法輪功”徹底決裂。陳勵還主動在囚犯中現(xiàn)身說法,揭露批判“法輪功”。據(jù)悉,在陳勵影響下,韶關監(jiān)獄內(nèi)另外兩名因癡迷“法輪功”而觸犯刑律的女犯,也因改造得好而將獲得減刑獎勵。 在獲準提前出獄后,陳勵表示“我現(xiàn)在最大的心愿是希望能夠重返汕頭大學繼續(xù)完成學業(yè)”。而韶關監(jiān)獄從春節(jié)前就開始積極幫助陳勵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其復學一事,這令陳勵非常感動。手捧釋放書的陳勵當場向法官和監(jiān)獄管教人員聲淚俱下連道“感謝救命之恩”。 臨上車時,陳勵對送行的管教人員說:“再次謝謝各位救了我,請你們放心,我是絕不會再去練‘法輪功’的了!(完) 相關報道:通訊:與一位“法輪功”覺醒者的對話 相關報道:透視法輪功:一個丈夫的控訴 相關報道:迷途知返者說:“法輪功”害了我全家 相關報道:迷途知返者說:要與邪教“法輪功”決裂 相關報道:迷途知返者說,擺脫“法輪功”有一種解放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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