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一区精品动漫|亚洲日韩欧美综合中文字幕|久久久国产精品视频!|久久艹视频一区

<rp id="exnmd"><video id="exnmd"></video></rp>
<ol id="exnmd"><strong id="exnmd"><td id="exnmd"></td></strong></ol>
    • <address id="exnmd"></address>
      <rp id="exnmd"></rp>
      <u id="exnmd"><option id="exnmd"></option></u>
    • <cite id="exnmd"></cite>

       中國新聞社主辦
       中國新聞社
      滾動新聞新聞大觀中新圖片中新財經(jīng)圖文專稿中新專稿中新影視中新出版品中新電訊中新專著中新英才



      新聞大觀>國內(nèi)新聞>新聞報道

      剛剛通過的“新婚姻法”作了那些修改?

      2001年4月29日 14:27

        中新網(wǎng)北京4月29日消息:4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三、第六條改為第七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四、第七條改為第八條,修改為:“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五、第八條改為第九條,修改為:“登記結婚后,根據(jù)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七、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chǎn)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chǎn)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九、第十三條改為第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清償!

        十二、第十五條改為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修改為:“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十三、第十六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十四、第十七條改為第二十三條,修改為:“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十五、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十六、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八條,修改為:“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yǎng)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jīng)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yǎng)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yǎng)的義務!

        十七、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九條,修改為:“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yǎng)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yǎng)的義務。由兄、姐扶養(yǎng)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yǎng)的義務!

        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十九、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一條,修改為:“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二十、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三十二條,增加二款,作為第三款、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十一、第二十六條改為第三十三條,修改為:“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十二、第二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四條,修改為:“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十三、第二十八條改為第三十五條,修改為:“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二十四、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二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xié)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十六、第三十一條改為第三十九條,修改為:“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十七、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十八、第三十二條改為第四十一條,修改為:“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chǎn)不足清償?shù)模蜇敭a(chǎn)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十九、第三十三條改為第四十二條,修改為:“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chǎn)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十、增加“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一章,作為第五章,增加六條,作為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

        (一)“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diào)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diào)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的判決!

        (三)“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四)“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chǎn)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guī)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六)“第四十九條 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三十一、刪去第三十四條。

        三十二、第三十五條改為第四十八條,修改為:“對拒不執(zhí)行有關扶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財產(chǎn)分割、遺產(chǎn)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xié)助執(zhí)行的責任!

        三十三、第三十六條改為第五十條,修改為:“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shù)孛褡寤橐黾彝サ木唧w情況,制定變通規(guī)定。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guī)定,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區(qū)制定的變通規(guī)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根據(jù)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diào)整,重新公布。




      新聞大觀>國內(nèi)新聞>新聞報道


      滾動新聞 |新聞大觀 |中新圖片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影視 |中新出版品 |中新電訊 |中新專著 |中新英才 |聯(lián)系我們

      新聞標題檢索:
      主編信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