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
新聞調查:涉案嫌犯獄中自揭南丹礦難大內幕 2001年12月09日 09:57 7月17日發(fā)生在廣西南丹礦井的特大安全事故已經過去五個多月了,這起事故之所以會引起全國上下普遍、持續(xù)的關注,不僅是因為在這次事故中死亡人數(shù)高達81人,而且因為在這起事故中有一些官員卷入其中,他們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不報。他們?yōu)槭裁匆@樣做?他們隱瞞真相的目的是什么?他們又是怎樣隱藏事實真相的?他們在其中充當了怎樣的角色?相信這些問題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些未解的謎團。昨天央視《新聞調查》首次獨家披露了其中的真相。 水在瞬間淹沒了正在采礦的81名礦工 2001年7月17日凌晨,廣西南丹龍泉礦業(yè)總廠所屬拉甲坡礦,發(fā)生了特大透水事故,大量涌入的水在瞬間淹沒了相鄰7個礦井和正在工作面上采礦的81名礦工,釀成了震驚全國的“717”礦難。幸存礦工潘孟底回憶說:“當時我在六級那里卸斗,3點半的時候,突然我聽見一聲炸,抬頭望過去是水,當時水漫上來,燈泡的瓦數(shù)又大,一碰到水就爆了,爆了以后,下面全都黑了! 拉甲坡礦發(fā)生事故以后,礦長黎家西立即把這個消息通知了礦主黎東明。黎東明是拉甲坡礦業(yè)主,南丹龍泉礦業(yè)總廠總經理,擁有個人財富數(shù)億元,號稱廣西首富。黎東明:“井下出事故當天早晨就報告到我那里,當時礦長跟我講,不好了,我們-105以下的巷道突然冒水,被淹了。死了多少人,當時不清楚,因為有多少人到工作面都不知道,死人是肯定有了! 按照安全生產正常程序基本弄清情況后,應立即向政府報告事故。黎東明說:“我就在當天下午5點多鐘向縣里面報告。打通了主管領導的電話以后,我就說,莫書記,我們拉甲坡礦-105以下突然爆發(fā)大水! 我得知這個情況,很緊張,確實很緊張,這么大的事故怎么處理 第一個接到黎東明報告的是主管礦山安全工作的縣委副書記莫壯龍。莫壯龍說:“龍泉礦業(yè)總廠的總經理黎東明給我打電話說是17號下午5點多鐘到6點鐘,他在電話里跟我講,井下發(fā)生事故,我問他具體什么事故,當時我的理解肯定是安全生產事故,不會是井下的事故,不會是別的事故。當時我問死傷的人是多少?他說具體要跟你當面談才好! 當晚8時左右,莫壯龍從大廠鎮(zhèn)出發(fā)趕去與黎東明會面。黎東明回憶:“跟莫壯龍見面以后,我曾經問過他,這件事情要不要往上報,他反問我,你們內部的事,你們有把握做嗎?所謂內部的事情,就是我們內部死亡家屬的安置,我們內部的保密,我就對他說,我們內部的工作,我可以盡力做,但是外部和上面的工作我沒有辦法。當時他沒有反應。當時在場的縣領導還有韋學光。” 事故發(fā)生時,韋學光任南丹縣副縣長,協(xié)助莫壯龍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韋學光回憶:“當天晚上他從南丹開車,我們從大廠出去,到了橋頭中間地帶以后,上了黎東明的車,上車以后,問他具體情況,他說他(死亡)這里,可能不超過40個! 莫壯龍說:“問他的時候,我就說,這個事時間這么長,搶救了沒有,你們怎么辦?當時他就講搶救不了,為什么搶救不了,兩三分鐘水從-185到-180這個區(qū)間,一淹就淹到-110到-115,這個區(qū)間淹得太快,而且根本救不出來。我得知這個情況,和韋學光兩個很緊張,確實很緊張,這么大的事故怎么處理。我們兩個簡單商量了一下,馬上打個電話給縣委書記! 萬瑞忠,事故發(fā)生時任南丹縣縣委書記,于1998年調入南丹工作。萬瑞忠說:“我是晚上9點鐘接到莫壯龍的電話,他當時跟我打電話報告說龍泉拉甲坡那里出了事情,我問他死了多少人,他說是兩個礦,加起來有40多個人。當時我說這個事情你先放下,我跟老唐商量一下。作為縣長他是安全直接責任人,我必須要跟他說! 唐毓盛,事故發(fā)生時,任南丹縣縣長,南丹本地人,在南丹工作多年。唐毓盛說:“當天晚上我在家里跟家里人一起看電視,縣委萬瑞忠書記打電話過來說叫我到門口,有個重要的事要跟我說一下。因為我們兩家是隔壁,我出門口后,就見到他已經在門外等我,走近他,他就跟我說,龍泉出大事了! 南丹縣四位主要領導決定隱瞞不報,無一人猶豫過 至此在拉甲坡礦透水事故發(fā)生當晚,南丹縣四位主要領導全都得知了實情。那么這起事故怎么發(fā)生,縣領導是如何處理的呢? 萬瑞忠回憶說:“當時第一感覺是應該立即向上級報告,立即到現(xiàn)場組織搶救。但是當時都沒有做,還是叫老唐去調查。我的想法是那個105礦有六家窿是互相通的,如果六家窿都出事,誰也包不住,我叫老唐調查其它的礦窿,看情況怎么樣?” 得到指令的唐毓盛連夜給另外六家透水礦窿的礦主打電話,囑咐他們不要泄露事故消息,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和副縣長韋學光也接到萬瑞忠的電話,要求他們詳細查看事發(fā)現(xiàn)場,指揮做好保密工作。 在得知“717”礦難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8日晚8時左右,當時縣委書記萬瑞忠召集縣委縣政府的另外三位主要領導,他們是縣長唐毓盛、副書記莫壯龍、副縣長韋學光,開了一個簡單的碰頭會,經過一番商量之后,他們決定把此事隱瞞不報。 會上由剛從事發(fā)現(xiàn)場趕回來的莫壯龍匯報調查情況。他說了四層意思,第一層意思就是說發(fā)生事故的那個地方是在海拔-180米,那個地方沒有人能下得去,看不到。第二個意思就是說窿道里面灌滿了水,抽干水要三個月,沒辦法抽。第三個意思就是說龍泉已經把死難者善后工作全部處理完了,現(xiàn)場看不到一點跡象。最后一個說龍泉不會連累上級領導。 莫壯龍說:“當時大家都你一言,我一語,考慮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處分問題,當時主要是考慮,這個事故一出來,意思是講你上報,社會上一公開,處分是免不了,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考慮到縣里面和地方的利益,當時主要考慮到這兩個方面的原因! 萬瑞忠說:“最后議論完以后,大家就統(tǒng)一了,就把這個事故隱瞞下來不報。在他們一致同意的基礎上,我就同意了他們的意見! 記者問萬:“作為縣里的一把手、縣委書記,如果沒有你的同意,這個決定有沒有可能做出?” 萬瑞忠說:“當然不可能! 記者又問:“當時在開會的時候,四個人有任何一個人猶豫過,甚至反對過這個決定嗎?” 萬瑞忠說:“沒有! 記者追問:“有沒有一個人提出那些在井下-180米井口遇難的礦工,他們怎么辦?” 萬瑞忠:“都沒有,沒有提過。” 黎東明19日很明確地意識到縣里要把這次事故隱瞞下來,他說:“19日莫壯龍正式跟我講了,叫我們抓緊做好我們的內部工作,我也是那個晚上正式布置往下做工作。從我內心來講,我們也不想南丹有太大的損失。如果縣里面能夠控制這個事情,我們應該盡力配合。” 7月19日,透水事故發(fā)生的第三天晚上,黎東明召開拉甲坡礦全體職工大會,嚴令礦工不許說出事故真相,密令礦長黎家西拆除抽水設備,清理事故現(xiàn)場,又讓公司財務支付現(xiàn)金給遇難礦工家屬。 黎東明說:“第一筆錢是200多萬,后來總共加起來有七八百萬! 經過一番周密的安排,再加上縣里幫忙捂蓋子,黎東明認為,一場特大透水事故就可以消失在無形之中了。 在縣政府和黎東明的精心掩蓋下,南丹大廠礦區(qū)顯得異常平靜,好像一切從未發(fā)生過。但此時黑幕一角已經被悄悄揭開,有關透水事故發(fā)生的種種猜測開始見諸報端,南丹可能發(fā)生礦難的消息已經成了熱點新聞。 22日那天網上已經有報道,這個時候我已經感覺非?膳铝 萬瑞忠回憶:“22日那天網上已經有東西出來了,好像是網易、搜狐網,還有廣州的太洋網都出來了,這個時候我已經感覺非?膳铝! 使萬瑞忠感到恐慌的是隱瞞工作露出馬腳,萬瑞忠再次聯(lián)系黎東明,要求他嚴密控制礦區(qū),追查消息泄露源頭。此時大廠礦區(qū)氣氛驟然緊張,上百人的護礦隊在礦區(qū)內晝夜巡邏,礦工們被威脅不準和外界接觸。然而就在這種威壓之下,還是有人冒著危險給廣西電視臺記者打去了舉報電話,此時距礦難發(fā)生已經過去了八天時間。 接到舉報后,廣西電視臺記者迅速趕往南丹,媒體在事發(fā)后首次拍到拉甲坡礦透水窿口的畫面,后窿內沒有人員進出,沒有抽水設備和搶險設施。隨后記者找到了拉甲坡礦礦長黎家西。 黎家西:“7月17日凌晨可能3點多,有水漲,但是沒有人員傷亡這個事情! 記者:“在當天晚上的漲水事故中,有人員傷亡嗎?” 拉甲坡礦管理人員:“沒有。” 記者:“一個都沒有?” 管理人員:“沒有! 面對記者的采訪,礦工們躲躲閃閃,好不容易采訪到一位礦工。 記者:“有人死了嗎?” 礦工:“死了! (廣西)記者:“那為什么礦里面的領導說沒有死人?” 礦工:“礦上說的沒有,我要跟你們講話我就要挨打。” (廣西)記者:“你被打過?” 礦工:“打過。” 至此,南丹透水事故有大量人員傷亡的消息得到初步證實,此時越來越多的媒體參與報道。拉甲坡礦一些情況被披露后,引起上級有關部門的關注。 自治區(qū)書記說,現(xiàn)在不是死沒死人的問題,而是死多少人的問題 經過多方調查,7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黨委、政府得到南丹發(fā)生礦難的確切消息,當天自治區(qū)黨委書記曹波莼帶領自治區(qū)調查組趕到南丹,向縣委縣政府進行了詢問。 萬瑞忠說:“8月1日跟曹書記匯報的時候,我們還是說沒有。當時匯報的時候,我一個,地區(qū)一個,還有自治區(qū)工作組組長三個人跟曹書記匯報都說沒有! 曹書記曾經說過這樣的話,現(xiàn)在不是死沒死人的問題,而是死多少人的問題。萬瑞忠形容當時自己的心情:“當時我們就感覺非?謶,也預感了自己會坐牢,一定會坐牢,沒辦法,到那個時候已經沒辦法挽回。” 8月3日,公安機關依法傳訊了黎東明,此時是“7·17”礦難發(fā)生后的第17天。 黎東明說:“8月3日,地區(qū)公安處的工作組第一次問我的時候,我把整個過程,包括我們怎么做內部工作,縣里面怎么瞞的過程,全盤吐了。” 南丹透水事故有重大人員傷亡的消息迅速上報到了黨中央、國務院,引起高度重視。 8月4日,中央調查組察看了事故礦井,聽取了有關方面調查情況的匯報。 8月6日,國務院成立以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張寶明為首的國務院調查組,對南丹事故進行徹查。 8月9日,國務院調查組來到南丹縣事故發(fā)生地,實地察看,聽取匯報,具體研究,部署調查搶險工作。 如果沒有礦山,南丹也是跟其他貧困縣一樣,連工資都發(fā)不起 8月20日,礦井內積水排干,共發(fā)現(xiàn)遇難者尸體78具,另有兩具尸體于7月26日被礦主私自火化,事故中另有一人失蹤。至此“7·17”透水事故發(fā)生原因查明,礦難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真相也被揭露。那么,為什么南丹縣的一些官員要這樣不遺余力地隱瞞礦難事故呢? 萬瑞忠、唐毓盛,還有南丹縣主要的幾位領導,是哪里來這么大膽量,敢于把這么大事故隱瞞如此長的時間?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查廳牛正良副處長對此解釋說:“兩個字‘利益’,這利益既包括他個人的利益,也包括他小集團和部門的利益。黎東明今年給地方財政上繳利稅突破1.2億,這是第一個因素。第二個因素從我們現(xiàn)在掌握的情況看,龍泉礦業(yè)集團公司里邊,南丹縣政府以富源公司的名義,占有15%的股份,除了黎東明交了那么多利稅以外,他還占了15%的股份。這樣黎東明倒霉了等于他縣政府、縣委也倒霉! 1988年黎東明創(chuàng)辦龍泉礦業(yè)總廠,主要從事錫礦采集加工業(yè),十余年間,龍泉礦業(yè)總廠發(fā)展成為廣西最大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擁有固定資產4.5億,員工5800多人,僅2000年就上交利稅8000萬元,約占南丹縣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被稱為南丹縣的聚寶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龍泉礦業(yè)總廠在這么短的時間里迅速崛起呢?南丹錫礦資源在全國處于什么樣的位置?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劉云昌副司長說:“在我們現(xiàn)在所掌握的材料當中,南丹錫礦可能算是世界上最好的,含錫量達到40%以上,F(xiàn)在國際錫價每噸3700美元,挖出來一噸礦就是多少錢,就是2萬塊錢! 1998年,全世界的采錫量約為25萬噸,而當年南丹縣的采錫量竟達到3萬噸以上,占世界總量的十分之一,南丹縣錫礦產量直接影響了世界的錫價,采礦業(yè)自然也就成了南丹縣的支柱產業(yè)。 唐毓盛坦言:“南丹70%左右的財政收入是靠礦山這一塊,如果沒有礦山這一塊,南丹也是跟其他貧困縣一樣,連工資都發(fā)不起的。所以要靠這個礦來富這個縣! 在南丹,要進入礦山開礦,必須首先得到富源公司的許可 為了實現(xiàn)以礦富縣的目標,1994年南丹縣富源礦業(yè)探采公司成立,負責開發(fā)、管理南丹的采礦業(yè)務,唐毓盛出任富源公司第一任董事長。富源公司成立后,一直業(yè)績平平,但從1996年開始卻一躍成為當?shù)匦б孀詈玫钠髽I(yè)之一。短短幾年時間,富源公司變化驚人,問題就出在探礦的問題,作為南丹縣政府所辦的一個富源公司,持有這個探礦證以后,就是打著探礦的旗號,進行了肆虐的盜采。 1996年,富源公司取得了價值120億元105號錫礦礦體的探礦資格,隨后轉手,先后把探礦權包給了龍泉礦業(yè)總廠等六家企業(yè)。 南丹縣委原副書記莫壯龍承認,這六家手續(xù)都是這樣的,是和富源公司簽訂協(xié)議,但是這個協(xié)議一簽,工程一實施,管理沒有了,怎么保證它按照設計去打,往哪里打,這個監(jiān)督沒有。 富源公司在包出探礦權后,放松了對六家企業(yè)的管理,只管坐地收錢。僅2000年,黎東明一家企業(yè)就上交富源公司數(shù)百萬元,由于缺乏管理,探礦很快變成了瘋狂的盜采,終于導致“7·17”礦難的發(fā)生。在南丹,大大小小的私營礦主想要進入礦山開礦,必須首先得到富源公司的許可,那么,誰給予富源公司這樣特殊的權力呢? 牛正良道出了其中實質:富源公司是南丹縣政府的一個從事經營活動和撈錢的代表,所有的公司,所有礦老板想進去挖這個礦,采這個礦必須得到他們的同意。 企業(yè)如何才能從富源公司手中得到進入礦山的許可證呢,最有效的辦法是行賄縣領導。黎東明深諳其道,多年來始終和縣領導保持著密切聯(lián)系。黎東明是個很講究的人,他自己不直接跟這幫官員打交道,他主要讓他手下的人去送錢,過年過節(jié),他讓他的副總裁裝好信封,拿一麻袋錢去,這是我們黎老板給的慰問金,一個一個往下分。 拿了人家一百多萬,確實有點手軟 由于在“7·17”南丹礦難查處過程中,發(fā)現(xiàn)南丹縣一些領導有瀆職、貪污、受賄嫌疑,廣西區(qū)檢察院依法對萬瑞忠、唐毓盛等人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的住宅進行了搜查。在萬瑞忠家里查出了大量贓款贓物。萬瑞忠在南丹縣到事發(fā)為止,僅僅才干了三年的書記,三年的時間,他涉嫌的經濟問題達到400萬。這也導致他不能報,一報出去,立馬就要有人來調查。一調查他就怕把事故背后他們幕后交易跟礦老板之間的錢權交易、政治交易等等這些東西給暴露出來。而如果沒有收這些錢的話,在處理“7·17”礦難事件上,會不會是另外一種方式? 萬瑞忠坦言:“對。” 當記者又問道:“這幾個礦老板,當然也包括黎東明,送給你個人,送了多少錢?” 唐毓盛說:“逢年過節(jié)也送來錢。在我這里100萬左右! 記者追問:“拿了人家100多萬,還能夠堅決查下去嗎?” 唐毓盛回答:“是有點手軟,真的! 8月31日,南丹縣原縣委書記萬瑞忠因涉嫌瀆職、受賄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南丹縣原縣長唐毓盛因涉嫌瀆職、受賄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南丹縣原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因涉嫌瀆職、受賄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南丹縣原副縣長韋學光因涉嫌瀆職、受賄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南丹、龍泉礦業(yè)總廠黎東明因涉嫌重大事故責任,行賄由檢察機關逮捕。 目前對廣西南丹“7·17”特大礦難事故隱瞞不報的查處工作又有了新的進展,目前檢察機關已經以失職、瀆職、貪污、受賄等罪名對南丹縣涉案的59人依法立案,扣壓贓款1400多萬,為國家挽回了巨額的經濟損失。對河池地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那些涉嫌隱瞞事故真相不報的官員,檢察機關也正在徹查中。(北京青年報)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lián)系我們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