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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春和吁臺灣當局立即采取措施保障大陸漁工權益 2002年07月30日 08:38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電(記者孫兆震應妮)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xié)調(diào)委員會會長刁春和今天在此間呼吁,為促進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健康發(fā)展,臺灣當局應立即采取切實措施,解決大陸漁工居住所謂“海上旅館”等問題,保障大陸漁工合法權益。 在今天下午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xié)調(diào)委員會就大陸漁工日前在臺灣外海遭受火災事件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刁春和還建議,兩岸有關民間機構盡快建立對口協(xié)商機制,就漁工勞務合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商談,確保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在良好的環(huán)境下得以健康、有序、長久地發(fā)展。 刁春和還指出,看望居住在所謂“海上旅館”的大陸漁工是祖國大陸政府和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xié)調(diào)委員會的責任和權利,他希望臺灣當局不要再阻撓大陸方面組團赴臺看望漁工。 據(jù)悉,當?shù)蟠汉瞳@知大陸漁工遇險后,即向臺灣有關方面表示將率團赴臺慰問遇險漁工,考察“海上旅館”情況,雙方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希望對方提供方便。但臺灣有關方面對此卻附帶了先決條件。例如:臺灣方面要求赴臺慰問必須與重開兩岸漁工勞務合作業(yè)務掛鉤,并且要有書面承諾;在準備赴臺慰問的人員方面,臺灣方面只允許刁春和一人赴臺,其他人員不得隨行。 刁春和指出,這些先決條件表明了臺灣方面對大陸的合理要求設置了種種障礙,也證明了臺灣方面在處理當前突發(fā)事件和解決大陸漁工權益保障等問題上缺乏誠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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