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姚明自傳《我的世界我的夢》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當他18歲時和劉煒共同前往美國訓練時,由于隨行的俱樂部人員提前回國而且沒有留下食宿費,導致他們兩名小球員在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內,每天只能吃99美分一個的漢堡包,甚至每天一大早去等候旅館供應的免費早餐。
當時肯定沒人想到,這個就連飯也吃不飽的中國男孩,未來會成為一位億萬富翁,甚至可能因為一次受傷而影響到方方面面的商業(yè)利益。
一位沒有金牌的體壇首富
姚明憑什么獲得這么多的財富?相信這是一個存在于很多人頭腦中的疑問。如果僅以國際大賽的成績而言,姚明在奧運會上的最佳名次只是第八名,世錦賽上更是連八強也沒進去過,根本無法與跳水隊、乒乓球隊內的那些“金牌大戶”相比。就連姚明本人也承認這一點,當他在2007年與趙蕊蕊、王勵勤、郭晶晶等人共同參加奧運火炬手選拔活動時,曾有這樣的表態(tài):“我坐在這兒,看著三位奧運冠軍多少有些妒忌!比欢诟2妓构嫉摹2009中國名人榜”上,姚明卻以3.57億元的年收入連續(xù)第六年蟬聯(lián)榜首位置,將被他羨慕的奧運冠軍們遠遠甩在了身后。在這份榜單上,郭晶晶的年收入是3050萬元,王勵勤是1150萬元,趙蕊蕊更是被排除在前100名之外,三個人的收入加起來還不到姚明的零頭。
這種在成績和收入之間出現的巨大反差,關鍵在于各個運動項目在商業(yè)影響力方面的差距。與主要依靠舉國體制來提供支持的跳水或者乒乓球運動項目相比,NBA則是一項完全以市場化運作的賽事,并且在商業(yè)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讓無數球員變成了億萬富翁。至于姚明,也成為了NBA巨額利潤的分享者之一。
NBA具有非常完備的勞資協(xié)議,尤其注重對于球員利益的保護,這也讓姚明獲益匪淺。當他在2002年確定以狀元秀身份被選中之后,馬上根據規(guī)定獲得了一份4年1800萬美元的合同。如果用人民幣來計算,那么姚明當時已經成為了“億萬富翁”。在新秀合同結束之后,姚明又獲得了一份5年7600萬美元的頂薪合同。超過千萬美元的年薪,已經足以為姚明確立起“國內體壇頭號富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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