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6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草案。 中新社發(fā) 盛佳鵬 攝
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與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以及在破產法實務領域最權威的美國CADWALADER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舉辦的“中美破產管理人實務研討會”24日在京舉行。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目前,涉及整個《企業(yè)破產法》的綜合性司法解釋制定工作已經(jīng)啟動,并正在廣泛征求意見中。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企業(yè)破產法》起草組核心成員王欣新在會議上指出,隨著將來上市公司可進入破產程序,尤其是進入重整程序,就涉及到公司原有治理結構的權利重新劃分問題,比如股東會、董事會、經(jīng)理層分別有權做什么,管理人和他們的關系究竟該怎么處置;再如債務非零的情況下怎么界定股東的權益和債權人的權益等等。這些都要求破產法對此作出回答。(記者 謝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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