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從機制上保證平安不做虛假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只要讓市場真正發(fā)揮市場的功能,對再融資作出有競爭性的定價;只要程序合法合規(guī),只要讓投資者真正有機會作出選擇,平安再融資無論成或敗,都是中國資本市場發(fā)揮市場機制和市場效率的重要標志,都是中國資本市場實現未來健康發(fā)展的幸事。
即使在今天看來,30年前安徽鳳陽小崗村農民按下手印決定“包產到戶”、突破計劃經濟桎梏的勇氣和決心,仍然具有非凡的現實意義。
筆者為何發(fā)出這樣的感嘆?先看看近期圍繞平安再融資甚囂塵上的各種評論。其中的一類比較有代表性的聲音是: 平安再融資是從資本市場“抽血”,資本市場要穩(wěn)定發(fā)展,必須加強對再融資的監(jiān)管,規(guī)定諸如IPO之后三年內不得再融資,再融資不得超過IPO規(guī)模等等。其核心觀點不外乎監(jiān)管部門要動用各種手段,對資本市場的漲跌加以調控,對投資者盈虧負責。
看到這些,筆者在啞然失笑的同時,也產生了深深的憂慮:雖然經歷近30年的改革開放,但長期計劃體制下形成的“以政府替代市場”的思維模式,每當重要時刻,總是以不同的形式和包裝跳出來,打著各類冠冕堂皇的旗號,干擾著人們的視線。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來,尤其是針對一級市場,“管理層要對市場負責,要保護投資者利益,不要過度‘抽血’”的聲音始終不絕于耳。記得中國石化、寶鋼、招商銀行、長江電力、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標志性大盤股的發(fā)行,幾乎都背負著“壓垮市場的最后一根稻草”的惡名。股權分置改革推出之初,更是惡評如潮。無論這些“市場聲音”的動機如何,其內在的邏輯基礎是“把對個體選擇的權力交給監(jiān)管者”;而不是“把對個體選擇的權力交給投資者”。正因為監(jiān)管者被動或主動地背負了太多本來應由市場自行選擇的權力,所以監(jiān)管者也不得不對市場的漲跌負責、對投資者的盈虧負責。
筆者認為, 對再融資監(jiān)管制度的改革是必須的,但是改革的方向不能回到帶有計劃經濟時代烙印的嚴格審批的老路上。發(fā)行監(jiān)管體制的改革本身不是要對企業(yè)的融資做出限制,而是要進一步完善公平合理、各負其責的市場體系。從各國證券市場的實踐來看,股票發(fā)行監(jiān)管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審批制、核準制和注冊制。中國的股票發(fā)行監(jiān)管體制經歷了計劃經濟時代的審批制(包括1993至1995年的額度管理階段和1996至2000年的指標管理階段),已經演變到核準制(包括2001至2004年的通道制階段和2004年10月份以后的保薦制階段),未來的改革方向是注冊制?傮w來說,中國的股票發(fā)行監(jiān)管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應該是由“政府主導型監(jiān)管模式”向“市場主導型監(jiān)管模式”方向發(fā)展,使政府監(jiān)管機構從市場的參與者變?yōu)槭袌觥肮脚c效率”的維護者,允許市場的參與者對于具體的行為做出自己的判斷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經歷多年曲折的發(fā)展,中國資本市場監(jiān)管機構在宏觀上的原則性越來越清晰的同時,越來越注意提高微觀上的靈活性,提高了對價格、市場供需變化的適應性,而不是在制度設計、價格、供需等方面注入更多的剛性。
平安再融資,從本質上講,是市場的事。在這里,筆者不想就平安的再融資的是是非非作出評判。幾百年來資本市場發(fā)展的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市場是因為融資而崩潰的。實際上,只要從機制上保證平安不做虛假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只要讓市場真正發(fā)揮市場的功能,對再融資作出有競爭性的定價;只要程序合法合規(guī),只要讓投資者真正有機會作出選擇,平安再融資無論成或敗,都是中國資本市場發(fā)揮市場機制和市場效率的重要標志,都是中國資本市場實現未來健康發(fā)展的幸事。
筆者看來,在經濟總量大幅度提高,而經濟體制總體上仍然具有轉軌經濟重要特征的今天,“以市場之名,行計劃之實”是中國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面臨的一大風險。30年前,我們選擇了市場經濟,就是選擇了堅持市場化方向深化改革;30年后, 我們必須有勇氣和決心沿著這個方向走下去,改革不能走回頭路。(禾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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