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1億元“直存款”年安全收益超10%
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溫州“地下錢莊莊主”告訴記者,做放貸中介也能獲得不菲收益。
比如一筆1億元的“直存款”業(yè)務(wù)可拿到額外不菲的提成(借款額的2%至3%)。
所謂直存款,就是借款人雖符合銀行的放貸標(biāo)準(zhǔn),但由于銀根緊縮,銀行的信貸額度已用完而無法放貸,于是,借款人為該銀行吸收一定數(shù)額的存款就成為從這里貸款的前提。
借款人沒法籌集到存款只能求助地下錢莊,這時,就有“銀主”(有放貸需求的個人或企業(yè))將約定款項(xiàng)存入指定銀行,然后由銀行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貸。借款人需向“銀主”貼息,而莊主屬于服務(wù)于“銀主”的中介。
“銀主”去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并將銀行存款單和“一年內(nèi)不查閱不調(diào)動存款”的承諾書給借款人看,按照杭州的行情,存入銀行一年,“銀主”不僅可以拿到4.14%的銀行利息,還可以一次性拿到借款人額外支付的近5%的貼息。如按活期存款做,借款人必須向“銀主”支付18%至20%的貼息。
上下進(jìn)出貨賺取利息差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莊主表示,一般他們從上線那以兩三分的月息“進(jìn)貨”,然后再以六七分的月息“出貨”,從而賺取利息差。
按照央行規(guī)定,借貸利率高于法律允許的金融機(jī)構(gòu)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3倍的為高利借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sh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hù)。
該人表示,莊主與下家簽訂的合同都有些“門道”。比如,一個熟人王某融資2000萬元,周轉(zhuǎn)1個月,提供房產(chǎn)抵押等材料,抵押物價值在融資額兩倍即4000萬元以上,辦妥抵押手續(xù)后,以個人名義出借資金。白紙黑字的借條上寫明的利息不一定高,但是在資金真正借給王某之前,“高”利息就已支付了。按月息8分利算,借款方事先就要支付160萬元的利息,利息通常直接在借款中抵扣,王某借條上的借款是2000萬元,事實(shí)上他只拿到18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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