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讀到網上《余秋雨捐一千已抵劉德華捐十萬》一文,覺得甚有道理,作家學者捐獻善款怎能和港臺演藝界的明星相比,余秋雨捐20萬,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劉德華卻只捐了10萬,真是讓人匪夷所思。我們知道,學術文化與影視娛樂,顯然是后者通俗流行且能賺錢。劉德華先生是香港演藝界的龍頭老大,年收入一億元以上,華仔今年40多歲,出道卻已幾十年。即使我們算他,只有十年時間每年的收入在一億元以上,那他現在最窮,也應該有10億港元家產。這樣一個演藝界的超級富豪,世界杰出青年,又曾意氣奮發(fā)地歌唱《中國人》的杰出香港藝人,他在四川地震時才捐獻10人民幣萬是不是太少太少了呢。我認為,劉德華捐獻10萬美元,也不嫌多。相比較而言,余秋雨、于丹這些人到捐得太多了。
我們來算一下筆賬,按照劉天王的身價,10萬元之于他已是保守數字的10億家產,劉德華先生只捐獻了萬分之一的錢。這個比例意味著什么,也就是說,比如一個百萬富翁的家庭,他只捐了100元不到的錢,劉德華這是嚴重的比例失調和社會責任缺失,因為有那么多錢的不多捐,還讓誰去多捐呢,難道讓劉德華的粉絲去幫劉德華捐?這就是我們心目中的劉天王么?顯然讓眾多華仔迷失望了。想當初,我在90年代讀大學時,也是那么喜歡劉天王的歌,我深深得記得華仔,這樣站在長城上唱過:“一樣的淚一樣的痛,曾經的苦難我們留在心中。一樣的血一樣的種,未來還有夢我們一起開拓。手牽著手不分你我昂首向前走!彼拇ǖ难獪I在不在劉德華心中?可現在的結果是,他在四川地震上出手十分羞澀,還不及內地的作家文人慷慨。像于丹,即使她已是國內的超級學術名人,但她的總收入和家產應該不及劉德華的百分之一,可她卻慷慨地捐獻了10萬元人民幣,相對于于丹的家庭來說,這是怎樣一個捐獻比例?
事實上,于丹、余秋雨、馮驥才等人都捐獻了很多,這些作家學者,全要靠賣書賺取有限的稿費,他們的錢來得不易,真是一個個字碼出來的。出版社也還會拖欠稿費,并不是像文化福布斯排行榜那樣,不管實際銷售,拿碼洋當稿費,所以文化人的收入,大都和媒體的宣傳有出入。然而,諸如劉德華之類的港臺演藝明星,由于走的是通俗大眾化的娛樂路線,無論開演唱會還是做廣告,其收入都相對容易且酬勞豐厚。這些人,是不是應該比于丹余秋雨等人,更擔當起社會捐獻的責任呢?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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