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煒
江蘇省近日公布《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意見稿》,其中規(guī)定教師在同所學校任職不能超6年,以此遏制“擇校熱”。該意見稿一經出臺,便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熱議,公眾對此也是褒貶不一。筆者認為,教師流動有利于教育均衡發(fā)展,也有利于教育水平的提高。
有一種觀點認為,交流不過是治標不治本的表面文章而已,不但對“擇校熱”現(xiàn)狀于事無補,相反還會助長教師擇校教書的勢頭和借機行賄受賄的不良風氣,更重要的是容易使教師隊伍不穩(wěn)定,從而給社會和學生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眾所周知,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資源分布的巨大差距,已經成為我國基礎教育改革的瓶頸。好學校因為自身的優(yōu)勢資源成了學生家長競相追求的對象,而那些資源配置相對薄弱的學校卻總是乏人問津。“有錢有關系可以上好學校,沒錢沒路子只能上差一點的學!,這極大地損害了教育的公平。而“擇校熱”的背后,家長們并不僅僅是對好學校硬件的迷戀,更重要的是對優(yōu)秀教師資源的信賴和垂青。誠然,相對于弊病根深的舊有教育體制,教師交流還不足以撼動它的種種障礙,也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的教育現(xiàn)狀,但是從現(xiàn)實發(fā)展的角度來看,教師交流不失為均衡教育資源最直接有效的途徑。
事實上,不但學生家長們追求好學校,就連教師們也是無限向往。因為好學校意味著好的福利待遇和得天獨厚的工作平臺,好學校在選擇師資力量上長期具備絕對的優(yōu)先權,如此一來,好老師自然就會扎堆進好學校。教育均衡發(fā)展,最關鍵的就是教師資源的均衡化,而教師均衡化最好的方式無疑是教師隊伍的良性交流互動。只有師資力量平衡了,各校之間的差距才會逐漸變小,學生資源自然而然也就均衡了,“擇校熱”也必然會得到有效遏制。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筆者深刻體會到,教師交流制度在平衡教育資源的同時,還有助于學校之間的互助提高。優(yōu)秀學校的教師交流到薄弱學校,可以帶去先進的教育理念和好的工作方法,幫助薄弱學校提高;而薄弱學校教師交流到優(yōu)秀學校,也會學習到好的教學經驗和理念。
任何制度的實施都有利有弊。在當下的教育背景下,教師交流制度或許不是最好的辦法,但可能是最恰當的方式。至于在操作層面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則無關乎制度的好與否,考驗的是教育部門在執(zhí)行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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