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二日電 (記者 馬海燕)教育部十二日起就歷時八年研制的《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公開征求意見。少數(shù)繁體字和異體字納入字表。
字表收字八千三百個字,根據(jù)字的通用程度劃分為三級。一級字表收字三千五百個,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的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三千個,主要滿足現(xiàn)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一千八百個,是一些諸如人名、地名、科學技術(shù)術(shù)語等專門領(lǐng)域使用的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漢字。
比起一九八八年發(fā)布的《現(xiàn)代漢語通用字表》的七千字量,新出臺的《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增加了一千三百字。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表示,這是因為信息時代的來臨,對漢字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需要提高標準化程度,方便信息儲存、管理和交換;另一方面醫(yī)學、化學等領(lǐng)域的用字進入了一般大眾的閱讀層面,社會用字有所擴大。增加三級字、恢復部分異體字也是重視與港、澳、臺等地的交流,在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更好地溝通。
針對此次收錄的“剋、鍾、蘋、噁、濛、硃”六個繁體字,《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表示,恢復這六個繁體字,是由于應用上的需要。如“鍾”與“鐘”在姓氏上本屬于兩個不同姓氏,“蘋”在很多植物領(lǐng)域都不同于“蘋”,“硃”在化學成分上其他字都代替不了。而其他三個繁體字在以前字表中就標明可以使用。因此,這與“堅持簡化漢字的基本政策”并不矛盾。
此外,還有五十一個非嚴格意義的異體字收入表中。《通用規(guī)范漢字表》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曹先擢表示,這些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淼、堃、昇”等,以后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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