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0電 近幾年房地產方面的法律糾紛不斷,盈科律師事務所北京總部合伙人、資深律師陳海陽今日在做客中新網時表示,在律師承接的案件中,有一個奇怪現(xiàn)象,除了買房之外,會牽涉到物業(yè)和房屋質量的糾紛,而09年購房者很少關注房屋質量問題,可能是購房自住的少,只關心是否會升值。
陳海陽認為,近年來,房地產糾紛案逐漸增多,與其和房地產的形式緊密相關。第一,前幾年房價的高漲,一路飆升,房地產開發(fā)商處于一種強勢地位,買房者處于一種劣勢地位,這樣權利和地位的不平等,使房地產商違約的狀況不斷發(fā)生。但是買房者,他為了這個房子,他可能喪失自己的權利,壓抑自己的這種糾紛,被動地接受了,這是經常出現(xiàn)的情況。第二種就是我們經常接收到的糾紛,如果現(xiàn)在房價是一路上漲的,那么這個時候出現(xiàn)問題的可能是賣房,是開發(fā)商,他不想把房子賣給你,因為他還有預期,還有利潤,這時候購房者會非常被動。像前年金融危機,是購房者違約的情況很多,這樣就會自然產生糾紛,這個跟法律管理有關系,但是本質上說這與大家過分投機有關聯(lián)。
第二,誠信制度,目前在中國還是個很大的問題。
第三個,就我們律師承接的案件,包括整個法律行業(yè),有一個奇怪現(xiàn)象,除了買房之外,會牽涉到物業(yè)和房屋質量的糾紛,我個人感覺09年這種會少一些,我也在考慮這樣的狀況,如果09年這樣的房子,大家都用于自住的話,他肯定會關心這個房子質量問題,物業(yè)問題。但是這個問題比較少,反過來可以證明馮教授的觀點,所以在這個時期大部分房價存在泡沫,我買了之后只關心它是不是升值,我只關心國家調控政策,稅收政策,我沒有關心房屋本身問題,這個問題就掩蓋了,所以這種情況比較少。通過法律問題,我們也可以知道經濟的真相,也可以得出一定的結論,這是我作為律師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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