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3日電 近期北京國土資源局查處了北京一些生態(tài)大棚,數量有上萬戶,被媒體稱為新型的變相“小產權房”。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今日在新聞發(fā)布上對此回應稱,因為“小產權房”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違反現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必須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進行整治。
甘藏春稱,北京市在執(zhí)法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了北京部分區(qū)縣利用農業(yè)基礎設施興建“小產權房”、別墅,現在被稱為“大棚房”,政府采取了果斷堅決有效的措施,組織進行了整頓。到目前為止,清查出34個項目,已經處理了13個項目。
甘藏春指出,因為“小產權房”、別墅即所謂的“大棚房”,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違反現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必須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進行整治。至于當事人的法律后果的處理問題,應該明確,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依法處置是行政法律關系,至于購房者和賣房者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兩者不能混在一起,建議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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