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tǒng)計局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2011年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統(tǒng)計中居住類權重將有所增加,食品類權重會有所下降,但是這并不表示會將房價直接納入CPI核算,因為房屋屬于投資品,可以留給子孫,如果計入CPI核算體系的話會對其總體構成產生重大影響。(3月31日《上海證券報》)
房價居高不下,漲聲一片,如果將房價計入CPI核算體系,則CPI無疑會水漲船高。而將其排除在外,CPI則不會大起大落,只會碧波微瀾,保持平穩(wěn)狀態(tài)。這樣一來,既顯得有關部門工作很有成效,也容易維持民眾的心理穩(wěn)定,可謂兩全其美,皆大歡喜。
不過,這畢竟有些像是掩耳盜鈴。如此“被和諧”的CPI數(shù)據(jù),其客觀性、準確性、權威性究竟有多大,怕是連統(tǒng)計部門自己都心里打鼓,沒有底氣,而作為消費者的廣大民眾直接面對消費價值指數(shù)的波動,最有切身體會,怕是更不會被CPI數(shù)據(jù)“牽著感覺走”了。
當然,更不該的是,為了給“房價不入CPI”找說法,有關部門竟然給出了“房屋屬于投資品”的解釋。如此論調和一些無良房地產商的謬論如出一轍,令老百姓寒心。
今年兩會期間,某房地產商曾放言:“買房子其實不是解決居住問題,房子是一種財富,就像鉆石戒指一樣。(低收入者)就不該買房。”(3月10日《新文化報》)此論一出,立刻遭到社會輿論的抨擊。道理很簡單,住房是老百姓最原始、最基本的,也是最強烈、最不可缺少的生活和生存需求之一,如同穿衣吃飯一樣,是百姓生活中的消費品,只不過房屋這種消費品所需消費金額巨大,而顯得更為特殊而已。將住房歸入“投資品”屬性,甚至將其當成鉆石戒指一類的高檔財富,無疑是對老百姓基本生存生活權利的漠視和剝奪。
當然,開發(fā)商惟利是圖,時不時拋出“房子如鉆石”一類謬論以混淆視聽,掩蓋房地產暴利的事實,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政府部門為了CPI的“和諧”,以“房屋屬于投資品”為借口,將房價排除在統(tǒng)計之列,則實在讓人無言以對。這不僅表明政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高房價、暴利等現(xiàn)象缺乏清醒認識,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與開發(fā)商一個鼻孔出氣,淪落到無視老百姓基本生存生存權利的地步。
對于那些炒房、囤房者來說,住房確實是“投資品”、“不是為了解決居住問題”,但對絕大多數(shù)老百姓來說,哆哆嗦嗦捧出血汗錢,甚至靠借貸買房,甘愿成為卑微的房奴,其目的只是為了有一個棲身之所!跋M”反而被當成“投資”,豈不是荒謬得很?(盧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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