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4日電 今天下午,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就如何打擊惡意囤積住房以哄抬房價、房地產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提問:第一個問題,在兩會之前,北京有300名博士聯(lián)名向“兩會”建言,要出臺一部住宅法,保護市民基本的住房權利。擬定稿中有一個亮點:提倡“一戶一宅”制度,主要意思是打擊那些惡意囤積住房以哄抬房價的人。我想請問,您對“一戶一宅”的制度怎么看?第二個問題,針對一些房地產巨頭涉嫌零地價拿地的行為,國土資源部有什么打擊的措施?
廖永林回答說,第一是打擊囤地囤房,從國土資源部來說,我們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但是關于閑置土地,法律有明確界定什么叫閑置土地,一種是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開工的,或者是沒有規(guī)定合同期而發(fā)了建設用地批準書的。第二種是拿了地之后,連續(xù)中斷開發(fā)一年,開工面積不到1/3。對這兩種行為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我們國土資源部正在調查處理。按照去年國務院的要求,我們發(fā)了一個通知,要求對閑置土地進行清理,到今年六月份完成。上一輪的閑置用地清理是2004年開始的,通過這幾年消耗改革了一部分。特別是去年以后,在東莞,閑置地的清理,這么多年來整個閑置地是4.57萬畝,通過去年一年的閑置盤活,共盤活4.3萬畝,接近94.1%。對這些地,我們要進行依法依規(guī)的嚴肅處理。
第二,關于零地價拿地的問題,這個事我是從報紙上看到的。我覺得,如果光從報紙上看,我不好評論。但有一個情況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按照土地出讓的標準程序,政府通過征收、征用或者把撤下來的地開發(fā)完了以后去賣,在前期,政府征收征用的都應該算是政府成本。同時,我們同財政部出臺了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管理辦法,同時也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出臺了土地收購辦法,這里規(guī)定政府拿地以前,應該先付掉成本,然后再進入市場進行招牌掛。(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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