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4日電(胡俊英)住房一直是百姓關注的話題,關乎民生。一路飆升的房價讓很多百姓望房興嘆,尤其經過07年之后,百姓更加感覺買不起房了,為了使低收入群體有房住,實現(xiàn)“居者有其屋”,政府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設力度,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提出了三年建設目標,預計三年內要新增加200萬套廉租房、400萬套經濟適用房,涉及資金達9000億。
今年各地都開始建設保障房,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但現(xiàn)實中似乎保障房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好,暴露出很多問題,保障房遭棄購、違法出租等“怪”象百出,通過保障房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成了遙不可及的“夢”,那么究竟是制度之殤還是地方政府不作為?本文將對保障房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逐一肢解,以期理出一些頭緒。
怪象一:經適房遭遇棄購 并不是個案
經適房被棄購,并不是個案,武漢、廣州、石家莊、濟南、合肥等地都出現(xiàn)了大批經濟適用房遭棄購的尷尬場景,似乎這一政策真是落了個“姥姥不疼、舅舅不愛”,價格低廉的經適房緣何成了燙手山芋,一方是百姓盼房,另一方卻是經適房無人問津,無疑價格成了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大批經適房遭棄購的背后隱含著經濟適用房對于購房人來講并不經濟和適用。
點評:
石家莊經適房定價等同于商品房,廣州申請者買不起價廉的經適房,銀行貸款只喜歡富人而不愿意房貸給窮人,買房要收入低,貸款要收入高,經適房難掩尷尬。經適房,顧名思義經濟適用,價格上要低于商品房,然而價低的房子仍然遭到了棄購,并非市場不需要,而是經適房遇到了難題,解決問題的根本在于對癥下藥,不妨從兩方面著手,首先,從購房者出發(fā),定準購買群體的收入情況,做到房價與收入均衡;其次,商品房定價方面,將房子總價嚴格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從而限制經適房建成商品房,經適房就是百姓的經適房;最后,政府出手支持銀行放貸,解決購房資金難題。制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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