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年10月16日 20: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fā)布六件涉民營企業(yè)、民營企業(yè)家人格權保護典型案例。
民營企業(yè)或者民營企業(yè)家遭受人格權侵害后,應該怎么應對?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長邊永民建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如果侵權言論是通過網絡傳播的,可依法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主要是網絡平臺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由網絡服務提供者根據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措施,以防止不良影響進一步擴大。二是被侵權人如果能夠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格權禁令,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三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行為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企業(yè)生產經營等各方面正常運行。
(李佳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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