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 6 3 年(明嘉靖四十二年) 寄居浪白澳的葡萄牙人已盡數遷入澳門。據稱澳門已有人口5 0 0 0 人,其中華人有4 1 0 0 人,葡萄牙人僅有9 0 0 人。
1 5 6 4 年(明嘉靖四十三年) 居留澳門之葡人已達五六百戶。是年發(fā)生拓林澳兵變,葡人曾出動船艦協(xié)助平息兵變,廣東政府給予表揚并免澳門商稅一年。
1 5 6 5 年(明嘉靖四十四年) 葡萄牙偽稱滿刺加國入貢,明朝政府查實為偽托,嚴加拒絕。
1 5 6 8 年(明隆慶二年) 卡內羅(D ·B e l c h i o r C a r n e i r o ) 任澳門第一個主教。
1 5 7 3 年(明萬歷元年) 居澳門之葡人開始向中國政府繳納澳門地租,每年白銀5 0 0 兩,由香山縣派員收繳入庫。
1 5 7 4 年(明萬歷二年) 明朝在澳門北面蓮花莖設關閘,派官兵把守,防范葡人。
1 5 7 5 年(明萬歷三年) 羅馬教皇格留哥利十三世宣布澳門為天主教主教區(qū),做為遠東第一教區(qū),并任澳門主教。
1 5 7 8 年(明萬歷六年) 是年起允許葡人進入廣州參加春秋二季的市集交易。
1 5 7 9 年(明萬歷七年) 瑪利亞濟咯修女會開始在澳門活動。
1 5 8 0 年(明萬歷八年) 西班牙征服葡萄牙,里斯本首次派遣1 名法官到澳門。高大利傳教士利瑪竇
也于此時到澳門。
1 5 8 1 年(明萬歷九年) 意大利天主教士利瑪竇抵澳門學習中文。準備入內地傳教。
1 5 8 2 年(明萬歷十年) 中葡訂澳門借地協(xié)約。澳葡每年向香山縣繳納地租5 0 0 兩白銀。
1 5 8 3 年(明萬歷十一年) 澳門葡萄牙主教賈尼路召集澳門葡萄牙人開會,選舉6 人,于翌年成立市政議會。市政議會每3 年改選一次。明朝政府授予澳門市政議會長官以“夷目”一職,做為中國官吏管理澳門
的葡萄牙人。
1 5 8 7 年(明萬歷十四年) 葡屬印度總督批準授予澳門“自治城市”的資格,由葡萄牙國王或葡屬印度總督任命1 名首席法官為官方負責人。
1 5 8 7 年(明萬歷十五年) 葡萄牙國內指示駐澳門首席法官,不得干預澳門中國人事務。
1 5 9 4 年(明萬歷二十二年) 羅馬耶穌會意大利神父發(fā)起籌建大三巴教堂(又稱圣保祿教堂)。
1 6 0 1 年(明萬歷二十九年) 9 月,荷蘭艦隊第一次進攻澳門,被擊退。
1 6 0 2 年(明萬歷三十年) 圣保祿教堂(大三巴教堂)奠基,1 6 3 7 年建成。
1 6 0 4 年(明萬歷三十二年) 7 月荷蘭海軍上將率領艦隊圖占澳門,遇臺風將艦隊吹至澎湖列島一帶,被福建海軍擊退。
1 6 0 6 年(明萬歷三十四年) 葡萄牙人越出居住范圍,在澳門對面隔水的青洲圍城筑教堂。
1 6 0 7 年(明萬歷三十五年) 荷蘭再次派軍艦到澳門,被葡人擊退。是年廣東番禺舉人盧廷龍上奏章,請求驅逐葡人,收回澳門。未準。
1 6 0 8 年(明萬歷三十六年) 香山縣知縣蔡善履繼任后即擬定《制澳十則》,警告澳葡不得在澳門置物業(yè)、蓋房子,加強對澳門的管治。兩廣總督何士晉根據蔡善履的建議,下令毀葡人私筑青洲教堂,未果。澳門對外貿易發(fā)展迅速。
1 6 1 3 年(明萬歷四十一年) 廣東承擔上繳明朝中央政府稅金1 8 萬兩白銀,有2 萬兩白銀來自澳門的蕃貨物稅。
1 6 1 4 年(明萬歷四十二年) 兩廣總督張鳴岡上疏并經明朝政府同意,到澳門葡萄牙人“加意申飭明禁,內不許一奸闌出,外不許一奸闌入,毋亡事,毋馳防”。并由廣東海道俞安性立五條禁款,刻石公布約束澳葡,包括禁止販賣人口,不得收買華人子女,按指定地點停泊船只聽候檢查,不準私建房屋等。
1 6 1 6 年(明萬歷四十四年) 葡萄牙任命第一位澳門總督卡拉斯科,但他一直沒有到任,澳門大炮臺(俗稱三巴炮臺)建成。
1 6 1 7 年(明萬歷四十五年) 明朝政府在前山設參將府,派海陸軍2 0 0 0 人和大小船只5 0 艘,分駐澳門周圍島嶼。
1 6 2 1 年(明天啟元年) 明朝在前山建寨,立參將府,領海陸兵2 0 0 0 ,大小船只5 0 艘,分駐澳門附近各島嶼,進一步加強防范,此時澳門人口大約有2 0 0 0 0 人。
1 6 2 2 年(明天啟二年) 6 月2 2 日荷蘭艦隊1 5 艘(內有2 艘英國軍艦)大舉進攻澳門,激戰(zhàn)3 天,終被擊退,荷蘭有3 0 0 ~5 0 0 人被殲滅。
1 6 2 3 年(明天啟三年) 葡萄牙正式派出馬斯卡雷尼亞斯為澳門第1 任總督兼陸軍司令。
1 6 2 4 年(明天啟四年) 明朝皇帝朱由校派游擊張燾,往澳門向波加勞鑄炮廠購買大炮4 門,由葡炮手若翰哥里亞護送赴北京,因試炮失事,若翰哥里亞被炸身亡,葬于北京西便門青龍橋。
1 6 2 6 年(明天啟六年) 7 月1 9 日洛博出任澳門第2 任總督。
1 6 2 7 年(明天啟七年) 荷蘭艦隊第五次進犯澳門失敗,此后荷蘭不再來攻澳門,而向臺灣入侵。
1 6 2 9 年(明崇禎二年) 明朝政府為抵抗?jié)M族入侵,鎮(zhèn)壓農民起義,又派徐光啟赴澳門第二次購炮1 0 門,由炮兵統(tǒng)領公沙西勞等護送赴北京。以后,明政府仍想再購炮,由于澳葡漫天要價,企圖以大炮換取澳門主權,而未再購成。
1 6 3 0 年(明崇禎三年) 澳門外貿發(fā)展很快,從澳門運往馬尼拉的商品總值折合銀1 0 0 萬兩。西爾維拉出任澳門第三任總督。
1 6 3 1 年(明崇禎四年) 荷蘭奪取葡屬馬六甲,荷船隊控制航道,切斷印度果阿至澳門航線,葡商被趕出印度,此后,澳門與果阿、里斯本的貿易逐漸衰落。諾羅尼亞出任澳門第4 任總督。
1 6 3 5 年(明崇禎八年) 英國獲準在東方各地葡屬海港通商,第一艘英國船抵澳門貿易。
1 6 3 6 年(明崇禎九年) 澳門與長琦貿易仍繼續(xù)進行。由日本開往澳門的船有4 艘,運出白銀2 3 5 萬兩,貿易全盛時達4 7 0 萬兩。
1 6 3 8 年(明崇禎十一年) 塞·西爾維拉出任澳門第6 任總督。
1 6 3 9 年(明崇禎十二年) 由于日本基督教徒叛亂案,牽涉到葡萄牙人,故在日本的葡人被趕出境。第二年日本禁止與葡萄牙貿易,澳門與日本貿易受到沉重打擊,甚至中斷。
1 6 4 0 年(明崇禎十三年) 6 月1 1 日明朝據廣東地方奏請,頒布諭旨禁止葡人在廣州貿易。
1 6 4 2 年(明崇禎十五年) 澳葡宣布效忠葡萄牙新國王,被賜予“天主圣名之城,無比忠貞”稱號。
1 6 4 4 年(清順治一年) 清朝政府建立后,在澳門繼續(xù)執(zhí)行明朝制定的各種制度,行使主權。
1 6 4 5 年(清順治二年) 索薩出任澳門第7 任總督。
1 6 4 6 年(清順治三年) 多勝出任澳門第8 任總督。
1 6 4 7 年(清順治四年) 兩廣總督佟養(yǎng)甲以通商裕國為由,奏請準商人可載運貨物到澳門出口,但仍不準葡人入廣東貿易,澳門成為廣州外港,壟斷對外貿易。佩雷拉出任澳門第9 任總督。
1 6 6 1 年(清順治十八年) 清朝頒遷海令,規(guī)定沿海居民內遷3 0 里至4 0 里,筑邊墻為界,不許逾越,澳門居民亦在遷移之列。由于教士湯若望向清朝說情,以及葡人重賄廣東官員,交納白銀1 2 8 4 0 0 兩,才獲準繼續(xù)在澳門居留貿易。
1 6 6 4 年(清康熙三年) 前山寨改設副將,增置左右營都司命事、守備、千總、共有官兵2 0 0 0 名。席爾瓦出任澳門第1 2 任總督。
1 6 6 9 年(清康熙八年) 撤銷遷海令,允許遷海時外流人口返回家園。有些地方延至1 6 8 3 年(康熙二十二年)才遷回。
1 6 7 3 年(清康熙十二年) 澳門此時已有洋船2 0 艘,每年1 0 月至翌年3 月出洋貿易,獲利(每年)百萬。
1 6 8 3 年(清康熙二十二年) 清朝派杜臻巡視粵閩二省及澳門特區(qū)。
1 6 8 4 年(清康熙二十三年) 清朝撤銷遷海令,允許沿海居民出海貿易,以及外國商船入港貿易。
1 6 8 5 年(清康熙二十四年) 清朝為了擴大對外貿易,在廣東澳門,福建漳州,浙江寧波和江南云臺山(江蘇連云港)設立海關,澳門海關在今關前街。
1 6 8 8 年(清康熙二十七年) 清政府除在澳門建立海關關部監(jiān)督行員外,并在澳門大碼頭、南環(huán)、關閘、娘媽閣分別設立四處稅口,負責監(jiān)視船只進出和管理稅收。維挨拉出任澳門第2 0 任總督。
1 6 9 8 年(清康熙三十七年) 清政府規(guī)定對各港口船舶抽稅,特恩準在澳門登記的船舶收稅1 /3 ,以示“懷遠”。西克拉出任澳門第2 6 任總督。
1 7 0 0 年(清康熙三十九年) 澳葡在澳門征收出口關稅,每年約2 萬兩。迪·桑巴約出任澳門第2 7 任總督。
1 7 0 3 年(清康熙四十二年) 馬查多出任澳門第2 9 任總督。英、葡簽訂友好條約,葡萄牙實際成為英國附庸。
1 7 0 9 年(清康熙四十八年) 葡簿牙國王勒令宣布澳門市議會官員必須由“老基督教徒,純血統(tǒng)葡萄牙人”擔任。
1 7 1 7 年(清康熙五十六年) 清朝頒布南洋航海禁令,禁止中國商船往南洋貿易,葡人通過其國傳教士李若瑟在京活動,獲準免受此限制,澳門遂成為中外貿易的總匯,其關稅每年達2 萬兩。人口亦增加。
1 7 2 3 年(清雍正元年) 擴建天妃廟,又稱名慈擴宮,后稱蓮峰廟。
1 7 2 5 年(清雍正三年) 清朝據粵督孔毓洵奏請,規(guī)定澳門葡人商船額為2 5 艘,編列字號,不準增加。
1 7 2 9 年(清雍正七年) 清朝遣派焦祈年巡視澳門。
1 7 3 0 年(清雍正八年) 清朝禁止葡人商船販運黃金出洋。
1 7 3 1 年(清雍正九年) 粵督郝玉麟奏請將香山縣丞移駐前山寨,專門負責察理澳門事務。
1 7 3 2 年(清雍正十年) 澳門圣若一陣修院由耶穌會在澳門創(chuàng)辦,安·阿馬拉爾·梅內澤斯出任澳門第3 9 任總督。
1 7 4 3 年(清乾隆八年) 清朝決定在前山寨設立澳門局防軍民同知,專管澳門事務,并調肇慶府同知印光任赴任。原縣丞衙門則移至望廈村,隸屬于同知。
1 7 4 4 年(清乾隆九年) 海防同知印光印為加強對葡萄牙人管理,控制洋船進出港口,對澳葡定出7 項規(guī)例,其中包括澳門夷人與內地貿易,只許在關閘墻外空地搭棚進行;澳門葡人維修船只所需要鐵釘、木石等,須先開列數目呈報海防衙門批準;澳葡維修船只、房屋所需各工匠等,也須列名造冊申報等等。澳葡兵強行拆去中國海關柵欄。
1 7 4 5 年(清乾隆十年) 薛巡視澳門,著有《澳門記》。
1 7 4 6 年(請乾隆十一年) 清政府因葡萄牙在澳門倡行天主教,認為人心、風俗受影響,雖不禁葡人傳教,但查封澳門唐人廟,禁止向華人傳教。
1 7 4 7 年(請乾隆十二年) 澳門主教賈尼羅在澳門伯多祿局長街創(chuàng)辦白馬行醫(yī)院,稱醫(yī)人廟,是亞洲最早用西醫(yī)治病的醫(yī)院。安·若澤·梅內澤斯出任澳門第4 4 任總督。
1 7 4 8 年(清乾隆十三年) 澳督若些縱容葡兵殺害華人,并拒絕引渡兇犯。中國切斷對澳葡供應,澳葡屈服,若些被免職押解離澳。次年澳門同知張汝霖等制訂管理澳葡的1 2 條法令,刻石公布。
1 7 4 9 年(清乾隆十四年) 澳門同知張汝霖、香山縣丞暴煜為澳葡規(guī)定1 2 條法令,并用中葡兩國文字刻石布告,其中包括:禁止販賣華人子女,一切船艇按指定地點停泊,并以連環(huán)保結;夷兵不得借故扯滅華人晚上外出提燈;嚴禁葡人在澳興建房屋等。
1 2 月 葡萄牙國內派安仿西抵澳門查辦澳葡兵頭若些毀我關柵、縱兵犯法之罪,以檻車押送返葡。若·梅洛出任澳門第4 5 任總督。
1 7 7 8 年(清乾隆四十三年) 澳門一華人被殺害,疑犯為英國人司各脫,澳葡包庇司各脫從輕發(fā)落,廣東官方要求引渡,澳葡拒不執(zhí)行。廣東停止供應澳葡糧食,澳葡不得不允予引渡。廣東地方有關法院經審訊、查證,到處司各脫死刑。若·梅內澤斯出任澳門第5 5 任總督。
1 7 8 4 年(清乾隆四十九年) 美國商船“中國皇后號”抵澳門。這是中美通商的開始,也是第一艘到達中國的美國商船。
1 7 8 7 年(清乾隆五十二年) 澳葡當局借故拆毀華人酒店寮鋪,縱黑人偷竊望廈村民財物,貨船抵澳不報關,中國地方官員彈壓,封關禁止居民與澳葡交易,澳葡恐慌認罪,始恢復貿易。
1 7 9 9 年(清嘉慶四年) 澳葡當局支持澳門葡人對華人住屋加租,逼華人搬遷并拆毀居屋。知縣李德輿要澳葡當局禁止,不聽,許乃來接知縣后才解決。
1 8 0 0 年(清嘉慶五年) 平托再任澳門第6 1 任總督。
1 8 0 1 年(清嘉慶六年) 中國雷州、瓊州一帶海盜滋擾,中國派出水師討伐。澳葡提出派艦隨中國水師剿滅海盜,但提出9 項條件要挾。知縣許乃來諭澳葡,嚴詞拒絕,提出:“內地雄兵巨艦霧集云屯,隨處可以調遣,毋庸爾夷勞動也。”
1 8 0 2 年(清嘉慶七年) 英國艦隊入侵澳門未遂。葡國特許葡商向澳門進口鴉片。
1 8 0 7 年(清嘉慶十二年) 澳葡要求增添船只、新建房屋,廣東地方政府拒不批準,并告知澳葡,舊房維修也需繪圖申報,等待審批。
1 8 0 8 年(清嘉慶十三年) 7 月英國艦隊再度入侵澳門占領5 個月之久,后在清朝抗議下被迫撤退。
1 8 0 9 年(清嘉慶十四年) 總督百齡、巡撫韓(上山下封)臨澳門視察加思欄炮臺等地,奏請設前山專營以制澳夷,并規(guī)定澳葡不準再添房屋和人口,不準再增發(fā)引水船戶執(zhí)照,責成澳門同知辦理?偠桨冽g點閱澳門戶口,計有夷人1 7 1 5 人,夷婦1 6 1 8 人,夷兵2 6 5 人,黑奴3 6 5 人。澳門市政議會改稱市政廳,負責管理市政事務。
1 8 1 0 年(清嘉慶十五年) 葡人向澳門同知送交“意見書”,提出1 1 點無理要求,內容包括:以后葡人直接同兩廣總督交涉澳門事務,可以任意在澳門興建房屋和修造商船,商船不必申請貿易執(zhí)照,隨時可以往來。
1 8 1 2 年(清嘉慶十七年) 澳葡以葡萄牙需白鉛,請求中國政府增賣鉛給葡萄牙。清政府議走按舊例每年只準賣鉛1 4 萬斤。
1 8 1 3 ~1 8 1 4 年(清嘉慶十八~十九年) 英國人先后從澳門兩次販運苦力1 7 0 0 人往英屬東印度殖民地文島。
1 8 2 1 年(清宣宗道光元年) 清廷因鴉片貿易問題聲明將封鎖澳門。
1 8 2 2 年(清道光二年) 巴波沙領導的專制委員會執(zhí)政,成為澳門第7 1 任總督。澳葡因兵頭廢立事發(fā)生內亂,廣東政府制止這次變亂。
1 8 2 3 年(清道光三年) 自由派組成政務委員會在澳門執(zhí)政,成為澳門第7 2 任總督。
1 8 2 5 年(清道光五年) 葡萄朗錐祭鎪貢臼園炱咸蜒賴槳拿藕膠S收晾淺鋈偉拿諾? 3 任總督。
1 8 2 7 年(清道光七年) 議事會執(zhí)政成為澳門第7 4 任總督。
1 8 2 8 年(清道光八年) 耶穌會傳教士曾于青洲私筑的教堂,明朝天啟年間已被明朝政府派人毀后,與又將地基讓也澳門土生葡人。
1 8 3 3 年(清道光十三年) 安德雷亞出任澳門第7 6 任總督。英國國會通過法案,廢止東印度公司的專利權,獎勵私人公司通過澳門同中日貿易。
1 8 3 4 年(清道光十四年) 澳門葡萄牙當局的唯一收入,是葡在澳門海關每年稅收白銀7 5 0 0 0 兩,英國派律勞卑抵澳門,出任英國駐廣東商務監(jiān)督。律勞卑未經清政府許可闖入廣東省,被押回澳門后,在澳病死。
1 8 3 5 年(清道光十五年) 9 月2 3 日澳門大三巴教堂被大火焚毀,剩下前門殘闕。
1 8 3 6 年(清道光十六年) 英國人在澳門南環(huán)一帶居留,販賣鴉片,并用槍射殺華人以取樂。英國派義律抵澳門,繼任英國駐廣東商務監(jiān)督,繼續(xù)推行鴉片貿易,澳門成為走私基地。
1 8 3 9 年(清道光十九年) 9 月2 日林則徐巡視澳門,收繳鴉片,驅逐鴉片販子。
1 8 4 0 年(清道光二十年) 英國窩拉疑兵船船長吐嘧要求澳葡不理睬中國,允許英國兵船進入澳門,被澳葡拒絕。林則徐奏請委高廉道易中孚、香山協(xié)副將惠昌耀駐澳門,以防范英國人進攻澳門。同時,派兵1 3 0 0 名,連日前已駐兵共2 0 0 0 人,參將波啟善、副將多隆武、守備程步韓也同時駐澳加強防衛(wèi)。7 月英國嘩喻率舢板船十余只、火輪一只至澳門,突然向關閘開炮,中國駐澳門軍隊反擊,打退英軍的進攻。香山知
縣帶同鄉(xiāng)勇前往協(xié)助,擊退英軍。林則徐又增添各路兵力8 0 0 0 人駐屯澳門。
1 8 4 1 年(清道光二十一年) 建立拉塔石炮臺,以原澳門汛把總移駐,仍兼管汛務。
1 8 4 2 年(清道光二十二年) 中英《南京條約》簽訂,香港被英國占領,并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通商。從此以后,澳門的外貿完全衰落。
1 8 4 3 年(清道光二十三年) 是年夏,葡人乘清政府在鴉片戰(zhàn)爭中的失敗,向廣東政府發(fā)出照會,提出7 點無理要求:廢除每年五百兩的澳門地租,三巴門至關閘一帶地區(qū)劃歸葡人統(tǒng)治,澳門成為貿易自由港,澳門商稅應低于中英通商章程稅率,準許澳門船只參加五口通商,廢除澳門修理房屋和船只必須中國批準的規(guī)定,內地貨由澳門征稅。
廣東政府邀葡人頭目至廣州談判,駁拒了其無理要求,僅同意有關貿易的一些要求,如降低貨稅3 .5 %,允許赴五口通商,修造房屋船只不必申請,內地貨運澳門種類數量不限等等。
1 8 4 4 年(清道光二十四年) 美國政府派代表顧盛與清朝政府代表耆英在澳門談判,并于望廈村普灣禪院后花園簽訂喪權辱國的中美《望廈條約》。澳葡未經中國政府許可,在凼仔島建立炮臺據點。
1 8 4 5 年(清道光二十五年) 葡萄牙女王于8 月2 0 日悍然下令宣布澳門為殖民地自由港,不受中國管轄,并派亞馬勒(A m a r a l )為澳門總督,指示其破壞中國對澳門的管理。
1 8 4 6 年(清道光二十六年) 4 月2 1 日亞馬勒抵澳門就任總督,開始策劃陰謀,制造事端,阻擾中國行使主權。1 0 月1 8 日強迫停泊澳門的中國商船征稅被拒,遂下令炮轟商船,擊況舢板多艘,死傷多人。
1 8 4 7 年(清道光二十七年) 亞馬勒下令在三巴門外開辟馬路,毀關閘,平墳墓,又悍然拘捕中國澳門海關南環(huán)關口官員,驅逐出澳門,宣布沒收該關口房屋產業(yè),予以拍賣。
1 8 4 9 年(清道光二十九年) 3 月5 日亞馬勒頒布公告稱,不能容許外國海關在澳門辦公,3 月1 1 日自率領軍隊襲擊澳門海關公署,釘閉關門,驅逐丁役。8 月2 2 日,沈志亮率領一隊農民伏擊亞馬勒,懲處了這個兇狠的殖民主義分子,后沈被粵督徐廣縉誘捕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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