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變身“匪首”
馬志強11歲被騙到東北當了乞丐,逃回后干過建筑工人,后到廣州撿破爛,曾多次盜搶變電站。
在父親馬國軍的記憶里,今年32歲的馬志強從小老實,吃了很多苦。
小學(xué)4年級,馬志強輟學(xué),幫助家里干了1年農(nóng)活。11歲那年,他到鄉(xiāng)里看雜耍,便再也沒有回來。當時馬國軍以為他失蹤,母親整天以淚洗面。
半年后,馬志強突然回家。父母才知道,他被人拐騙到哈爾濱當了乞丐。
當時,和馬志強一起有4個十一二歲的小孩被拐騙到哈爾濱。老板給他們每人一個蛇皮袋,一個塑料碗。到哈爾濱周邊農(nóng)村討米。每天回來交給老板,老板才給飯吃,如果一天不完成任務(wù),就要挨打。
馬國軍說,這幾個孩子有一次在哈爾濱火車站要飯;疖囌疽粋好心職工把他們送上了回河南的火車,他們才得以逃脫。
“回來時又黑又瘦,已經(jīng)餓的不成樣子了!瘪R國軍回憶。
此后,馬志強又到焦作的一個石場拉石頭。一車石頭七八百斤。拉一車3角錢。馬志強一天掙幾塊錢。馬國軍說,“3年后,馬志強回來時,手上繭子厚得針都扎不動!
馬志強還在焦作麥芽廠扛大包,180斤的麥芽包,扛一包也只是3角錢。在太原建筑工地扛鋼筋水泥時,馬志強扛了半年,只拿到150元路費,其余的工資老板不給了!皠e人欺負他年紀小!瘪R國軍說。
1999年,馬志強聽說廣州很掙錢,決定跟人去那兒打工。當時馬國軍將僅有的20元錢塞給了兒子,然后看著那列火車一點點消失。
以后馬志強每次回來都是對父親說,在廣州因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只得“背個蛇皮袋,拿個鉤子沿街撿垃圾。”
事實上,經(jīng)廣州警方偵查確認,馬志強一伙在廣州以撿破爛、收廢品為名隱蔽身份,在2006年11月以前,已經(jīng)在廣東的新會、花都、白云、東莞等地的變電站工地上作案,其中,馬志強是這個搶劫團伙主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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