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主政時,臺當局爆發(fā)“金援外交”重大弊案。2006年間,為拉攏某南太平洋國家,透過“密使”新加坡籍人士吳思材、臺灣商人金紀玖,允諾支付三千萬美金、折合新臺幣十億元,作為技術援助經費,并匯給吳思材設于新加坡銀行賬戶,但事后這筆“慶寧項目”的機密經費卻疑遭兩名“密使”侵吞。
島內檢方特偵組發(fā)現,這筆由臺“外交部”匯出的三千萬美元款項,是由“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直接指示匯款。金紀玖并沒有“外交”人員身份,并曾在一起官商勾結弊案中因涉及不法。而吳思材的政商關系良好,與臺當局派駐中南美洲官員熟識,
檢方于2008年4月25日發(fā)出拘票拘提吳思材、金紀玖兩人,但只有吳思材到案,檢察官訊后逮捕,并以吳思材涉嫌重大,向臺北法院聲請羈押。
臺北檢方在查扣涉案人吳思材的個人電腦與文件后,案情出現大轉變。檢方解讀電腦檔案發(fā)現,吳思材與金紀玖二名涉案中間人曾密集聯(lián)系,重點談論利益差額款項的分配;檢方從諸多跡象高度懷疑,全案極可能是一宗“真詐財”的大騙局。
檢方從吳思材的電子郵件數據中,發(fā)現吳與金紀玖之間的大量聯(lián)系紀錄,顯示二人似乎對協(xié)助“建交”的興趣不大,反倒是在款項處理部分洽商密切。
5月5日,由于爆出“金援外交”巨資遭侵吞的丑聞,卷入其中的臺“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提出退黨聲明,宣示退出民進黨。
因吳思材4月25日被檢察官拘提到案時,曾提供一份“黑名單”。臺北檢方搜索吳思材的住處,也查扣疑似注記交涉?zhèn)蚪鸫螯c人物的珍貴名單和相關電磁紀錄。資料上面至少寫有將近10名民進黨黨政高層人士及陳水扁主政時臺當局高層官員的名單。這些民進黨的黨政人士依與權力核心親密程度及在臺政界的份量,分配新臺幣數收受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的回扣,甚至更多的抽傭款。
在此背景下,臺北檢方5月5日搜索“外交部長”黃志芳官邸,并分別傳訊臺“外交部亞太司”李傳通與“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辦案人員發(fā)現本案決策過程迅速,撥款過程不合常理且急迫,疑似有官員從中收賄。
涉入本案的兩名“外交掮客”之一吳思材同一時期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原本“建交”所需的費用僅2000萬元美元,但另一名關鍵人金紀玖擅自將金額提高到4000萬,后來黃志芳將金援費砍到3000萬,但他兩次安排相關官員來臺簽約,黃志芳卻不簽“建交公報”。
吳思材當時也表示,金紀玖向他透露之所以要提高價碼,主要是島內還有許多人必須“打點”,后來金紀玖還給了他一張“l(fā)ist(明細單)”,聲稱有許多開銷和其它費用,并把這張“l(fā)ist”交給檢察官。
鑒于臺當局金援弊案不斷向上延燒,部分民進黨“立委”5日將矛頭指向陳水扁,呼吁陳水扁出面對弊案進行說明,否則社會對民進黨不好的觀感恐怕會加深,最后可能導致民進黨毀滅。
雖有民進黨人士矛頭指向陳水扁,要陳水扁出面說明,但“護扁”的力道也很強,認為要扁出面者是在派系斗爭。
5月6日,牽涉該案的臺“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雙雙宣布請辭獲準。臺檢方也將邱義仁列貪瀆被告并限制出境。
同日,陳水扁打破沉默對外表示,他“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zhí)行”。他說,他對該案如今的演變發(fā)展、傷害形象“深感愧疚”,并向全民“道歉”。
5月7日,金援案當事人吳思材的委任律師透露該案中洗錢分配流程時表示,吳思材認為,錢是官員在拿,罪卻往他的身上推;他感覺這是“情報頭子”邱義仁在背后操縱,而且還在金紀玖共謀下拿最多,甚至黑吃黑。
臺北檢方偵辦該案也有重大發(fā)現。根據導致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從證人改列被告的涉案人吳思材提供的“行賄黑名單”,并非外傳的1000萬美元,而是以2000萬美元為分配基礎。
檢方調查,這份“傭金金額分配表”當中,總共分配七人。其中,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各分得300萬美元,臺當局前高官邱義仁、柯承亨事成后,最高可各拿380萬美元,黃志芳事成可分100萬美元。
當時曝光的七人回扣名單,檢方追查,由于“金援外交”原本計劃款項2000萬美元,經金紀玖開價拉高到4000萬美元,但黃志芳已殺價成3000萬美元,可使用回扣僅1000萬美元,與2000萬分配額有所出入,是本案突破的重點。
之后,臺灣檢調單位追查金援案10億元新臺幣資金有新進展,發(fā)現涉案中間人吳思材與金紀玖在新加坡華僑銀行開設的聯(lián)名賬戶,曾連續(xù)兩次共匯款300萬美元到吳思材前妻的臺灣賬戶。
檢方查扣傭金分配表,在名單中邱義仁可分得300萬美元,吳思材能拿到100萬美元;但檢調卻查出吳思材前妻的臺灣賬戶曾有300萬美元從新加坡匯入的紀錄,比100萬美元多出200萬。
臺北檢方掌握這些賬證資料后,5月12日持續(xù)聯(lián)系新加坡金融情報機關,希望新方提供金紀玖、吳思材聯(lián)名賬戶往來資料,協(xié)助臺方追查資金流向。
另外,島內檢調單位掌握到金紀玖位于美國賓州的住址,派員前往查訪,但未發(fā)現金紀玖的行蹤;調查人員透過當地的相關人士密切關注金紀玖的任何消息。
5月16日,金援案涉案人金紀玖透過律師將案件資料交給臺檢方特偵組,提供承辦此案的臺北檢方參考。金紀玖在給檢方的數據中,明確記載幾筆較大的資金流向,也承認自己拿了“其中一大塊”的資金。
6月10日,臺北檢方凍結涉案人吳思材的賬戶資金,同時去函相關單位禁止吳思材位于臺北市的兩戶不動產辦理過戶。
6月27日,臺灣檢調單位追查金援丑聞案調查涉案中間人吳思材有關賬戶,查出臺當局外事部門匯款到新加坡3000萬元美金的假“建交”款中,吳思材疑侵吞的金額超過600萬美金,折合新臺幣2億元!
7月29日,臺當局2007年決算審核報告直指,臺“外交部”涉案相關預算使用違法且全案決策、處理過程沒有風險管控,公款疑遭侵吞后恐“回收無望”,將全案報請臺“監(jiān)察院”處理。報告列出四大缺失,包括臺“外交部”原編列亞太地區(qū)相關預算僅1.5億元(新臺幣,下同),但為了金援案,挪用其它預算經費近8.5億元;“外交部”匯款給金援案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10億元,沒有風險控管機制等,且公款疑遭侵吞后,后續(xù)也沒有循“外交”或法律途徑處理。
8月20日,案情繼續(xù)有發(fā)展。邱義仁坦承所涉與南太平洋某國“建交”案是他主導,但否認曾經收受傭金、涉及貪污等弊情。
臺北檢方同天也接獲新加坡提供的涉案中間人金紀玖的賬戶、資金流向洗錢報告,針對弊案的海外洗錢部分已查到第四層。檢方全面勾稽、比對,清查所涉“建交”款是否流入公務人員賬戶。
檢方已厘清吳思材的資金流向。查出臺“外交部”自“慶寧專戶”匯入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lián)名賬戶內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其中有一千萬美元匯入吳的私人賬戶,被吳侵吞。其余一千九百八十萬則匯入金紀玖的私人賬戶,二人再層層轉匯、洗錢。檢方指派檢察事務官全面勾稽異常資金流向。
9月25日,因涉入金援案從臺灣潛逃的中間人金紀玖指稱,臺灣追討的2980萬美元已用在加強臺灣對外關系,其中1000萬美元是他擔任陳水扁和劉泰英“密使”的費用。
10月13日,臺北法院金援弊案,傳前臺外事部門負責人黃志芳等人作證,厘清涉案中間人吳思材被訴偽造文書犯行部分。全案定于10月2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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