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jīng)濟適用房“六連號”的事竟然都是“臨時工”操作的,把這么重要的事交給兩個“臨時工”去做,是不是腦袋進水了呢?
6月2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武漢市調(diào)查經(jīng)濟適用房“六連號”事件工作專班26日通報,余家頭小區(qū)三期搖出“六連號”問題現(xiàn)已查明,這是一起由社會中介人員與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相互勾結(jié)(被不少媒體解讀為“官商勾結(jié)”),利用經(jīng)濟適用房搖號進行舞弊、涉嫌經(jīng)濟犯罪的案件,王頻等5名涉案人員已抓獲到案。武漢市國土房產(chǎn)局副局長朱志強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因瀆職、失職受到嚴肅處理。
筆者認為,武漢市這個工作專班發(fā)出的通報,其措辭之嚴密顯然是經(jīng)過反復討論的。比如,在商量作弊的事情時,武漢市國土房產(chǎn)測繪中心負責經(jīng)濟適用房搖號工作的劉勝君提出,“以前沒有搞過這事,不知如何操作,需找人幫忙!边@句話就是在告訴公眾,以前的經(jīng)濟適用房搖號都應該是公平公正的,這次不過是第一次出事而已,所以,以往的事情我們就不會去查了。
再如,“招募有意購房者,分別向每名委托人收取8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費用”,這句話是進可攻退可守——雖然就算是六連號的每個號都收2萬元,也不過是12萬元而已,但我們沒說就收了6個人的錢呀?而不說收了多少人的錢的目的,則是為“上述5名涉案人員(其中3人是社會人員,2人是武漢市國土房產(chǎn)測繪中心的‘聘用人員’)共收受委托人的‘好處費’近百萬元,其行為已涉嫌經(jīng)濟犯罪,目前5人已全部抓獲到案,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做鋪墊。不然這個近百萬元的“好處費”就沒法解釋了。如果沒有這近百萬元的“好處費”,也就沒有辦法把那5個人送進公安局了,而把這5人送進公安局后,“工作專班”就算圓滿完成任務了!
但百密一疏,通報中提到的“市國土房產(chǎn)測繪中心負責經(jīng)濟適用房搖號工作的劉勝君(聘用人員),并伙同該中心聘用人員陳天呈,商量如何操作此事”,就露了馬腳。本來想用政府部門涉案的兩人都是“臨時工”,來證明公務員的公正廉潔,而且“嚴肅處理”武漢市國土房產(chǎn)局副局長朱志強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理由也是瀆職、失職而沒有涉及任何經(jīng)濟問題,但是,既然“六連號”的事都是“臨時工”操作的,這咋成“官商勾結(jié)”了呢?而把這么重要的事交給兩個“臨時工”去做,是不是腦袋進水了呢?
想辦法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事先也得權衡一下能不能經(jīng)得起推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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