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9月22日在北京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稱,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提到的官員申報制度尚未確定形式,“可能以法律的形式,也可能是以黨紀和政紀的形式”。 中新社發(fā) 趙振清 攝
中新網(wǎng)9月22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今日表示,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提到的官員申報制度尚未確定形式,“可能以法律的形式,也可能是以黨紀和政紀的形式”。
信春鷹指出,反腐敗需要制度建設,這個制度建設一直在進行。中國現(xiàn)在的法律體系里面,反腐敗的法律制度大概有幾個層面:第一,政紀;第二,黨紀;第三,行政法,最嚴格的是刑法。
信春鷹介紹,現(xiàn)在的行政法律里面,有很多的反腐敗規(guī)定,比如說行政監(jiān)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法里面對于這些腐敗行為,有很多嚴格禁止和處罰的規(guī)定,刑法更為嚴格。
“關于四中全會提到的申報制度,我的理解是我們在這個領域的法治建設,可能以法律的形式,也可能是以黨紀和政紀的形式,這都是廣義的制度建設的內(nèi)容!毙糯胡椪f。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9月1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公報透露,將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列入領導干部必須報告的個人事項,認真解決一批涉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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