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機孫中界聲稱遭遇“倒鉤”并“斬指鳴冤”事件仍然在發(fā)酵,此前,上海浦東新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的調查結果稱,孫中界一案取證手段并無不當,然而,這一結論遭到孫中界本人和輿論強烈質疑。多方壓力之下,浦東新區(qū)官方21日宣布,一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中央和地方媒體代表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將對此案深入調查。
孫中界案二次調查能否揭開真相,贏得公眾的信任,目前尚不得知。但至少,由社會人士參與組成“聯合調查組”的模式是具有破冰意義的。
一直以來,幾乎所有對于公共事件的事后調查,都存在著一大弊病———缺少獨立的調查機制,一個地方出了事,要么是部門自查,如鐵路出事故都是鐵路部門自己在調查,要么是“老子查兒子、左手查右手”,類似的新聞事件俯拾皆是,那種超然、獨立、廣泛吸收民間力量參與的調查,實在屈指難數,此前,云南“躲貓貓”事件中出現的網民調查團模式,曾經掀起了小小的波瀾,但轉瞬陷入沉寂。
調查不獨立,無法擺脫利益網絡的羈絆,最終的調查結果也就往往難以服眾。就像此次的上海“釣魚執(zhí)法”風波,浦東新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去查下屬的執(zhí)法大隊,一兩天就拿出所謂的結果,如此危機處理,再次映照出某些地方政府部門在應對公共事件中的茍且心態(tài)與愚民思維。
那么,二次調查有民間力量介入是否能做到公正呢?目前看來,還不是樂觀的時候。
在國外,類似的獨立調查機制的啟動,首先需要經過一個調查人員的篩選程序,僅僅調查人員名單的確定就可能要不短的時間。然而,上海調查“釣魚”執(zhí)法的民間調查組,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立了,這些人是怎么產生的,他們姓甚名誰,他們每個人是否有參與這種調查的素質和能力,他們是否與被調查部門存在人情利益的糾葛,獨立性是否經得起考驗……這一切,人們無從知曉。
不僅人員的產生不透明,此次調查的方式和過程也不透明,據媒體報道,聯合調查組行事異常低調,消息人士更透露,“所有日程安排,都是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調查組成員!闭{查組成員雖來自民間,卻是在行使一種公共權力,因此理應接受全程的監(jiān)督,調查的每個步驟都應允許媒體介入報道,調查的每一次進展都應向公眾報告。
更大的擔憂在于,由于缺乏法制的保障,民間的調查組能“走多遠”也是個疑問。此前云南躲貓貓事件中的網民調查團,雖然其成員滿懷一腔熱情,卻處處受掣肘,不讓攜帶攝影錄音等設備進看守所,不讓調看監(jiān)控錄像……所謂的“獨立調查”最后實際僅僅是“有獨立、無調查”而已。同樣,上海的“釣魚執(zhí)法”民間調查,也存在調查權力缺乏剛性的難題,所以,他們是否也會打破類似的尷尬、揭開真相?
退一步說,即使民間調查組能在高層官員力挺下揭開孫中界事件的真相,那么,對于媒體報道所揭露出的其他“釣魚執(zhí)法”個案,對于上海99%黑車司機都遭遇過的“釣魚執(zhí)法”,他們會否不負眾望一查到底,而不是虎頭蛇尾。
也許會有種種阻力,但無論如何,人們對民間調查這次上!搬烎~執(zhí)法”事件無疑是期待的,也更期待,像這樣的民間參與調查能夠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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