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政府預算還不夠規(guī)范和完整的時候,有關方面難免擔心,政府預算公開禁不起公眾的審視和監(jiān)督,于是在一定意義上,政府預算被視為“國家秘密”而不予公開;而當政府預算發(fā)展到足夠規(guī)范和完備的水平,也就可以摘去“國家秘密”的面紗,大大方方地向社會全面公開了。
政府預算花的是納稅人的錢,納稅人能否知道自己的錢是怎么花的?廣州市財政局日前在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2009年廣州市本級部門預算》,114個政府部門的預算均可供市民免費下載。政府在網(wǎng)上晾曬年度“賬本”,此舉在全國尚屬首次。廣州市財政局負責人表示,今后部門預算獲得人大通過后,都將在網(wǎng)上公開。
政府預算公開是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意義和價值怎么“高估”也不過分。廣州市在政府預算公開上做到了這一步,以勝于雄辯的事實再次說明,第一,廣州市的政府預算可以公開,其他地方的政府預算實際上也可以公開。第二,政府預算公開不僅可以包括“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等粗線條,而且還可以細化到某個單位的開支,精確到某筆款項的個位數(shù),比如在廣州市財政局這次公布的政府部門預算中,廣州市教育局的支出就細致到了每一所學校的各種支出。用財政學專家的話說,政府預算可以公開到一毛錢、一針一線。第三,既然政府預算可以公開,基于同樣的理由,政府預算之外的“賬本”也應當而且可以公開。
廣州市政府預算公開所昭示的上述原則,盡管在道理上完全說得通,在實踐上卻并不樂觀。廣州市之所以在全國率先走出全面公開政府預算的第一步,從外部原因看,主要得益于社會輿論的不斷呼吁、群眾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等因素起到的推動作用;從內(nèi)部原因看,主要得益于廣州市財政局及其主要負責人難能可貴的開明意識和開放眼光;同時,近年來廣州市的政府預算日趨規(guī)范和完備,公開之后可以坦然接受公眾的審視與監(jiān)督。按照這個“兩分法”,在外部原因方面,其他一些地方的社會輿論吁求、群眾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等對政府預算公開施加的壓力,未必比廣州市更小,但這些地方的政府預算公開卻未能邁出實質(zhì)性步伐,可見廣州市這次能夠開風氣之先,內(nèi)因起了主要作用。
另有一個細節(jié)也很能說明問題。深圳幾名志愿者去年向廣州市財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市政府部門預算,廣州市財政局依據(jù)廣州市國家保密局印發(fā)的《廣州市工作秘密具體事項范圍》及(國保發(fā)[1997]5號)文件中的相關條款,認定申請公開的內(nèi)容屬于密級范圍,最終決定“不予公開”。志愿者今年繼續(xù)向廣州市財政局等國內(nèi)33個政府部門提出申請,結(jié)果廣州市財政局“順理成章”公開了政府預算,而華東某大城市財政局向志愿者作出的答復,卻與去年廣州市財政局的答復如出一轍:所要求獲取的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因此不予公開……
廣州市財政局去年以事涉“國家秘密”為由,拒絕了志愿者提出的政府財政公開申請,他們拿出了有名有號的文件作為依據(jù),很難說他們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今年華東某大城市以同樣的理由拒絕志愿者提出的申請,想必他們同樣也能拿出有關文件作為依據(jù)。而一年之后,廣州市財政局正式公開了政府預算,能不能說他們違反了《廣州市工作秘密具體事項范圍》等文件的規(guī)定呢?顯然不能,否則就太荒唐、太不可思議了。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政府預算還不夠規(guī)范和完整的時候,有關方面難免擔心,政府預算公開禁不起公眾的審視和監(jiān)督,于是在一定意義上,政府預算被視為“國家秘密”而不予公開;而當政府預算發(fā)展到足夠規(guī)范和完備的水平,也就可以摘去“國家秘密”的面紗,大大方方地向社會全面公開了。
雖然在廣州市政府預算公開的過程中,內(nèi)因起了主要作用,但外因的推動作用也須臾不可或缺。正確的態(tài)度是,社會輿論吁求、群眾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等外部力量一刻也不放松,以此推動政府內(nèi)部的改革和創(chuàng)新不斷深入,推動政府預算盡快規(guī)范和完備。最終使政府預算卸下“國家秘密”的沉重包袱,成為公民對公共財政行使知情權、監(jiān)督權和參與權的重要載體。(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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