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教授因病致貧、大病無助的時候,我們是否該僅僅把責任推給一個大學,硬逼他們來履行或許真的已經(jīng)過期的聘任合約?這樣的"守護人"責任,應該由一個完善的制度--政府構建的救助體系來擔當--關懷并積極拯救每個公民的生命,這也是行政人性化的最基本體現(xiàn)。
武漢大學著名教授、設計學院院長張在元博士兩年前患上罕見的神經(jīng)元傳導障礙,已經(jīng)病危,然而武漢大學今年竟派員到他病床前,當著不能言語、靠呼吸機維生的張在元宣布:終止其與武漢大學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醫(yī)療費和住房(本報今日A17版報道)。此事在網(wǎng)上引起很大爭論,有網(wǎng)友認為武漢大學此舉是狡兔死,走狗烹。
的確,從道德倫理上來說,武大過于薄情寡義,受到譴責甚至鄙視,在情理之中。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武大的理由似乎也挺充分,拿出合同來證明“病床解約”的合理性,并歡迎張在元家屬打官司。法律問題上的孰是孰非,暫且不論,因為最終要靠法院來判決。而在法律和道德之外,我在想是否會應有一條更具人情味的路可走?
其實,在這起事件中,我們都忽略了事起的本因——張在元罕見大病造成巨額醫(yī)療費用的發(fā)生,以致武大覺得難以承受,最終致解約發(fā)生。如果武大所持的聘約合同在法律上成立,那么張在元教授必然陷入無錢可醫(yī)的境地。一個教授,如果淪落到和貧困人群常見遭遇的境地,讓人唏噓的同時,也不能不拷問制度建設的疏漏——當醫(yī)療改革在不斷深入的時候,居然會有教授級的人被“病床解聘”,而后醫(yī)費無著。這不能不讓我們反思——醫(yī)改的陰涼,是否真的覆澤了全社會每個群體?
其實,已經(jīng)有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提出必須研究大病救助新機制。張在元教授遭“病床解聘”的出現(xiàn),更令我們直面到醫(yī)療救助機制特別是大病救助機制之困——如果失去了“單位”的支持和庇佑,即便是一個功勛教授,同樣在大病面前無助而絕望。
正在中國訪問的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曾在競選演講中煽情說道:“……如果一個年事已高的市民付不起醫(yī)療費而被迫在醫(yī)療費和租房之間做選擇,即使她不是我的祖母,也會使我的生活‘拮據(jù)’……我是我兄弟的守護人,我是我姐妹的守護人……”那么,我們應該想到,當一個教授因病致貧、大病無助的時候,我們是否該僅僅把責任推給一個大學,硬逼他們來履行或許真的已經(jīng)過期的聘任合約?這樣的“守護人”責任,應該由一個完善的制度——政府構建的救助體系來擔當——關懷并積極拯救每個公民的生命,這也是行政人性化的最基本體現(xiàn)。王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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