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王興強22人涉黑團伙案已由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將于本月15日開庭審理。
據(jù)了解,一分院依法指控該組織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組織賣淫、故意傷害、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洗錢、開設賭場罪等9項罪名。
檢方查明,2000年3月以來,被告人王興強先后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采取當面威脅、打砸車輛、統(tǒng)購統(tǒng)銷、圍堵工地等手段,在北碚區(qū)大肆進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王興強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陳川南等7人為骨干成員,被告人嚴平貴等13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該組織在承包生豬屠宰車間、成立食品公司、承接工程項目、設立建筑垃圾消納場期間,采取暴力毆打、語言威脅、巡查圍攤、攔截車輛等手段,強迫他人交易,迫使他人退出經(jīng)營,強行參股分利,強簽協(xié)議收取費用,壟斷了北碚城區(qū)生豬屠宰和豬肉銷售、河沙石子供應以及建筑垃圾出渣、渣土運輸?shù)榷鄠行業(yè),同時進行敲詐勒索、組織賣淫、開設賭場、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非法獲取巨額利潤,并以此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據(jù)介紹,檢察機關通過審查案件,發(fā)現(xiàn)一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錢罪,通過偵查取證,形成了完備的證據(jù)體系。以洗錢罪提起公訴,這是本次打黑除惡斗爭中起訴的第一起。記者 羅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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