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烏魯木齊一月六日電 (記者 閆文陸)新疆六日向外界公布了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這部擁有地方特色的新《條例》汲取了烏魯木齊“七·五”事件中暴露出來的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經驗與教訓,突出強調了對“三股勢力”的依法打擊。
新疆人大常委會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此前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于一九九四年一月獲得通過,并于一九九七進行了修訂,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fā)展,新疆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也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有的條例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特別是“七·五”事件反映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還存在漏洞,新疆人大常委會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對條例進行了修訂。
艾力更·依明巴海說,新修訂的《條例》突出了對“三股勢力”的依法嚴厲打擊。條例立足于為反分裂斗爭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明確規(guī)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任務就是依法嚴厲打擊“三股勢力”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wěn)定。
《條例》還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社會責任和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責、任務。為使各成員單位在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能更加清晰、明確,條例用了近一半的條款對綜合治理重點部門的職責和任務進行了細化和規(guī)范。《條例》還突出強調,公、檢、法等專門機關,應當依法嚴厲打擊、嚴密防范“三股勢力”及其它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活動。
《條例》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法律責任,條例也作了明確規(guī)定。
艾力更·依明巴海認為,更重要的是,新《條例》還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經費保障作了完善。其要求各級政府要將社會治理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加強組織領導,并從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給予保障。
據了解,該《條例》將于今年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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