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太原1月28日電(記者 張雷杰 )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28日下午舉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左世忠、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王建明分別向大會作“兩院”報告,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左世忠在報告中指出,2009年,山西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87593件。
報告指出,2009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87593件,辦結168712件,分別比上年上升7.82%和9.63%;訴訟標的額為224.8億元,同比上升43.21%。其中,省高院審執(zhí)結各類重大案件2458件,同比上升16.22%。
2009年山西全省法院在審結民事一審案件數(shù)量同比上升6.0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調解、撤訴率比上年提高9.2個百分點,達到了56.54%;刑事自訴和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撤率為62.66%;行政和解、執(zhí)行和解率分別達到23.2%和49.27%;通過訴調對接,還有3萬多起民間糾紛化解在了立案訴訟程序之前,85%以上的訴訟案件解決在了一審,較好地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此外,2009年山西全省各級法院堅持寬嚴相濟,對11368名服刑人員依法予以減刑或假釋。報告指出,2009年各級法院堅持寬嚴相濟,對于嚴重危害經(jīng)濟社會健康發(fā)展的犯罪活動嚴懲不貸,該重判的重判,依法應當適用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去年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到死刑的罪犯占到18.09%,同比上升0.54個百分點,始終保持了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
同時,對具有法定或酌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依法予以從輕、減輕處理,共對6228名罪行較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被告人依法適用了緩刑,并輔之以社區(qū)矯正;對11368名服刑人員依法予以減刑或假釋,促進了對罪犯的教育改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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