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議題是兩會上的“老生常談”,比如公車改革、官員財產(chǎn)公示、財政預算監(jiān)督、減少行政支出等等。它們一遍遍地被提及,卻又悄無聲息地落幕,所以成為“老生常談”。
今年的兩會,媒體評論再度“糾纏”于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不管是兩家報紙同時發(fā)表的“公車改革不能再拖而不決”的社論,還是“官員率先申報財產(chǎn)是調(diào)整收入關鍵”、“網(wǎng)民倒逼財產(chǎn)公示應有制度性回應”的評論文章,都體現(xiàn)了媒體和社會輿論心有不甘、難言放棄的心情。
在談及公車私用、浪費巨大的原因時,有社論分析:“原因很多,比如一些官員品德低下,尋機損公肥私,占公家的便宜。但最為根本的原因還是,各級人大沒有管好預算,讓一些品德低下的官員得以實現(xiàn)自己的貪婪。因此,公車改革,其實不需要什么復雜的方案,只要人大真正盡到自己的責任,嚴格地制定每年的政府預算,公務車數(shù)量就可以被控制住,甚至可以減少!
不妨進一步追問:為什么人大沒有盡責?身陷利益之中,當是根本原因。毋庸諱言,現(xiàn)有人大代表中,官員數(shù)量過多,這些官員代表,又多享有公車,如何讓他們向自身利益開刀?
再說預算監(jiān)督。誰都知道有錢好辦事,不受約束地花錢最痛快。一本財政支出的明細賬,痛快地交到民眾手里,豈不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所以,盡管政府花錢百姓有權知道,可要讓納稅人清楚知道稅款用于何處,卻是千難萬難。
這些問題之所以無解,皆因利益摻雜其中,既得利益的難以撼動,使得諸多改革舉步維艱。
我們承認多元化的社會,也認可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所以才要通過公平合理的博弈,實現(xiàn)各方利益的均衡共享。但是,作為政府部門、作為官員,卻沒有權力借助手中的公權力為自身謀利,更不存在“利益分享”。一切權力所帶來的利益,都應毫無保留地歸還人民。
顯然,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改革任重道遠。
以官員財產(chǎn)申報為例。這一屢次在兩會上被提及的代表議案,之所以遲遲沒有下文,與多數(shù)官員的反對態(tài)度密切相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反感”太“正!绷,所以才會一再拖延著制度的建立,即使少數(shù)地方進行的改革嘗試,力度也明顯有限,遠未達到公眾的預期。
再一次討論這一話題時,媒體評論說:“調(diào)整收入分配重在通過一系列政經(jīng)改革,首先堵死哪怕部分堵死少數(shù)社會成員尤其是通過官商勾結攫取社會財富的各種渠道、暗溝和環(huán)節(jié)。若要讓全體人民共享經(jīng)濟增長成果不再成為‘空心湯圓’,官員財產(chǎn)申報不但是不可取代的前置條件,亦是有針對性地補齊其他制度建設短板的先決條件之一!
問題在于,如果制度建設的投票者,陷身利益的泥淖難以自拔,公眾又如何能推動和促進制度的形成?
這似乎是一個兩難定律,卻必須尋找破解之道。
一項有11370名網(wǎng)友參與的調(diào)查顯示,近九成公眾期待代表委員超越階層局限,其中74.1%的調(diào)查者希望,代表委員是“以國家民族和全體人民利益為重的人”。
我們寄望更多的代表委員超脫自身利益,從而推動制度的改革;我們更希望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讓代表委員以國家為重,為民建言、為民爭利。 馮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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