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今日在與網(wǎng)友在線交流時透露,2009年依法查處了一批司法人員執(zhí)法犯法、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等司法人員的職務犯罪案件,包括公安人員、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在內(nèi)的2761名司法人員有被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據(jù)孫謙介紹,2009年全國檢察機關糾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糾正公安機關這方面的案件是19466件,對于不應當立案,公安機關立案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糾正了6742件,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檢察機關認為在證據(jù)、適用法律上確實有錯誤的,提出抗訴3963多件。
孫謙稱,在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依法提出抗訴11556件,檢查糾正判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不當98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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