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香港大公報日前刊發(fā)署名趙令彬的評論文章《正確分析經濟調控矛盾》,文章指出,中國經濟的調控“兩難”及矛盾等問題引人注目,但也可尋找化解之道。在相關領域中“兩難”及“矛盾”并不真正存在,這些只是在對形勢判斷的偏差中產生的錯覺。
文章摘編如下:
中國經濟的調控“兩難”及矛盾等問題引人注目,尤其是目前頗流行的六大矛盾之說,涉及房地產開發(fā)、保增長、收入分配和貨幣、財政政策等重要領域,其結論對施政決策有一定影響,而從分析矛盾中也可尋找化解“兩難”之道,故值得探討。
房地產方面有控房價與保支柱的矛盾:調控樓市若影響房地產的支柱產業(yè)地位,也將影響經濟。但這是錯誤的觀點,實際上這矛盾并不存在。樓市健康發(fā)展,樓價符合經濟發(fā)展及居民收入的水平,除可更有利于房地產業(yè)擴展外,還有利于保障居民消費和建筑項目的投資。若樓價下降,同一筆資金便可買更多單位,對刺激經濟效用更大。所以政府應把房地產投資重點轉向經濟房,則建造業(yè)對拉動增長的效率更佳。
保增長方面則有控通脹及調結構的兩個矛盾。為抑通脹采取收緊政策會影響增長,故有建議提高控通脹目標(認為CPI升3%的上限過低),或以保增長為優(yōu)先。平衡增長與通脹乃宏調最基本目標,高通脹會打亂經濟活動而影響增長,因此控制通脹與保增長并非必然矛盾,真正會有矛盾的是滯脹之時。中國近年遇到的主要是以農產及能源等原產品漲價為主導的結構性通脹,源自國內生產不足或國際商品漲價,都不能以宏調收緊政策來處理,反而需要有針對性的促生產促供給措施,故與保增長并不矛盾。
保增長與調結構同樣無必然矛盾關系,調結構更可視為長遠的保增長策略之一:由此可提高經濟效率及擴闊產業(yè)基礎,從而增強發(fā)展后勁。故推動增長的擴張政策必須結合結構調整措施,實行有保有壓,由引導信貸及財政投入來指引社會資金流向。目前中國并不存在保增長與調結構的矛盾,問題反在于促進結構調整的力度不足或方向錯誤,主要者如:誤以為消費不足投資過熱而實則相反;對產能改造科技發(fā)展等投入未夠;對西部、基建及農村開發(fā)同樣投資不足;在供需管理上犯錯,當鼓勵住房及汽車等大件消費的同時卻壓抑“二高一資”生產項目,并盲目抑制重化工產業(yè);在現代化及具備規(guī)模經濟效益的產能未足時,過急于淘汰落后小型企業(yè)。
總之,在上述領域中“兩難”及“矛盾”并不真正存在,這些只是在對形勢判斷的偏差中產生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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