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1日電 據(jù)加拿大《世界日報》報道,多倫多中區(qū)華埠18日又有超市老板因捉賊與警方意見不合,痛斥警方不能保護(hù)市民。作為事主的華裔老板娘稱,自己捉賊反被賊打傷,而警察到場后只登記雙方姓名和出生日,不加控罪就揚(yáng)長而去。
在士巴丹拿大道和登打士街東南角的華隆超市老板娘余美英,指著自己腫起的臉頰和嘴角的血跡說,52分局的兩名警官明明看到她臉上帶傷,還有證人出面指認(rèn)小偷打人,但仍然無動于衷,在現(xiàn)場停留不超過五分鐘便離去,更未進(jìn)行拍照留證,“加拿大的警察太不公平,太欺負(fù)華人”!
余美英表示,當(dāng)日下午6時,一名黑人女顧客在店中偷拿幾十元錢的蔬菜水果,試圖不付錢就離開,店員攔住她婉轉(zhuǎn)提醒“你忘記付錢了”。不想該名顧客付了菜錢,卻拒絕為籃底的櫻桃付錢。余美英與妹妹余美琴、外甥媳婦薛秀明攔住她去路,顧客卻動手將薛秀明抓住,將她一把甩到柜臺上。
頭上臉上仍有血痕的薛秀明說:“我們?nèi)A人個子小、力氣小,根本打不過她”。她指余美英、余美琴上前幫忙,也被黑人女子抓傷踢傷。余美英說,兩名警官到現(xiàn)場時她因頭暈還坐在地上。警官只登記下她與顧客的姓名及出生日就要離開,她忙通過翻譯稱她要上訴,而警官卻說:“我勸你還是不要告,你要是告她(指黑人女子),她也可以告你”。余美英堅持一定要告,店中另兩名華人顧客也上前表示愿作證,警察卻對證人稱“你們不要鬧,不關(guān)你們事”,隨后即轉(zhuǎn)身離去。
開店已經(jīng)十幾年的余美英說,店內(nèi)小偷小摸不斷,18日當(dāng)天就至少有四起。她中午已經(jīng)報過一回警,前來探察的警官態(tài)度也不好,叫她“沒事不要總報警,我們警察也很忙。有小偷,自己雇保安”。
余美英氣憤地說,開店講究和氣生財,絕不會沒事找事。平日抓到年輕人偷東西,小偷往往哀告說沒錢吃飯,對這樣的事她都不會報警,而是勸對方來超市打零工賺錢;這次若不是實在忍無可忍,也不會與顧客起爭執(zhí)。
該報稍后致電52分局求證以上兩起事件,接線警員稱現(xiàn)在無人可以回答傳媒問題。(馬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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