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3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對部分一心想圓美國夢的人來說,申辦婚姻綠卡是最快轉換身份的方式,在華裔小區(qū)中,各種透過結婚取得綠卡的光怪陸離故事更多。
25歲張姓女留學生,畢業(yè)后遲遲未找到工作,便與26歲的華裔美籍公民結婚,希望取得居留身份。結婚后,由在廣告公司上班的先生,開始遞件為張小姐申請婚姻綠卡。
張小姐與先生的申請案件,進行相當順利,倆人郎才女貌,年齡、教育背景相近,綠卡面談也順利過關。由于結婚未滿兩年即提出婚姻綠卡申請,張小姐僅得到有條件的臨時綠卡。
孰料一天清晨4時左右,移民局人員突然前往張小姐住處敲門,結果發(fā)現(xiàn)張小姐根本未與先生同住,查證婚姻不實,因而拒絕核發(fā)正式綠卡給張小姐。
年過中年的林女士,剛與中國臺灣的先生離婚。獲得為數(shù)不少的贍養(yǎng)費,想以結婚取得綠卡,在美國展開新生活,心想既然前夫為年輕美女離棄她,她也要找年輕帥哥再婚,便與一位在賭場上班的年輕韓裔公民簽訂婚前協(xié)議書后,辦理結婚及綠卡申請。
由于倆人年齡、族裔及經(jīng)濟條件都相當懸殊,林女遞出婚姻綠卡申請案后,雖很快就拿到工卡,但移民局卻對此案多所懷疑,曾拜訪林女士鄰居,打探林女士與先生日常生活及互動,面談后,也多次要求他們夫妻補件,或回復移民局提出的疑問,延宕多年,迄今仍未核準綠卡申請。
律師張竹平表示,通常夫妻年齡差距大,種族、語言有隔閡,申請婚姻綠卡,比較容易受質疑。
以不實婚姻辦理綠卡申請的案件頗多,移民局早有警覺,早前即有一位30多歲從大陸赴美男子,因想透過假結婚辦理綠卡,孰料竟遭移民局探員設局釣魚,結果以假結婚辦理綠卡的刑事罪起訴,并且遭遞解出境、永遠不得入境美國的處分。張竹平說,她直接了當告訴那位男子,以假結婚辦理綠卡觸犯聯(lián)邦法,而且屬刑事罪,與移民局打官司根本無勝算。(陳慈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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