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東部城市奧馬哈5日發(fā)生一起商場槍擊事件,造成包括槍手在內的9人死亡、5人受傷。更令人震驚的是,嫌疑犯年僅19歲,其在作案前留下的字條竟稱“會出名”。
翻閱從今年4月16日起至今先后發(fā)生的歐美7宗重大槍擊案,兇手身份盡管不同,但體現一個共同特點:年齡低,動機簡單甚至荒唐。如,4月16日的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作案者趙承熙事發(fā)前曾散發(fā)過一首詩歌:“你的胸膛被撕裂,我看見你的血肉”;11月7日,芬蘭校園槍擊案兇手奧維寧年僅16歲,事發(fā)前在網上發(fā)布以“暴風潮流”為代號的照片;因圖謀持槍血洗校園被捕的14歲美國男孩科西曾與奧維寧網聊,話題居然是“1999年哥倫拜恩高中槍擊案”,還表示要“出人頭地”。
這些槍擊犯案既不是仇殺,也非其它糾紛引起,均帶有幾分逞能的動機,奧維寧更直言“崇拜希特勒”。
從人的成長角度分析,青少年有出名欲望不是壞事。正如坊間流言“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出名的孩子恐難有出息。問題在于,出名是否一定就好?以何種宗旨、通過什么途徑出名?
出名有主動出名和被動出名之分,也有正面和負面之分。若不分青紅皂白絞盡腦汁制造名氣,則是誤己誤人誤社會。而今, 歐美青少年出現的“出名欲”讓人看到了深層危害。
不言自明,只想出名不顧后果的思潮正在歐美社會尤其是在青少年中蔓延開來。在他們當中,恐怖影片很受寵,因為恐怖制造者往往是一夜成名。另一方面,在歐美社會, 還有一種“資本無道德,財富非倫理,為富可以不仁”的理論與實踐歪風,而這種歪風與出名欲相輔相成。
因此,人們在反思槍支管理制度的同時,更應反思價值取向。對一度為世界仰慕的歐美文化也不能一概盲從, 而應理性分析,從頻頻發(fā)生的青少年犯罪個案中找原因,引導青少年分清是非, 豎立正確的價值觀念。(摘自美國《僑報》;一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