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0日電 據(jù)遼寧法制報報道,遼寧盤錦市雙臺子區(qū)人民法院昨天透露,自稱是“本·拉登弟弟”的被告人王振洲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2年6月24日14時30分,居住在盤錦市雙臺子區(qū)的華錦集團公司原廠級干部劉某在自家院內(nèi)發(fā)現(xiàn)一個用馬蓮繩系的塑料包,當他打開細看時,里面竟包著一封恐嚇信。信上歪歪扭扭寫著:
先生女士:你們好!“轟”的一聲,什么都沒了!你們選擇“生”和“死”,要想好好活的話,按我說的做!否則,你們不知怎么死的,因為扔個“炸彈”給你們的話,是很簡單的事。
我需要的(是)“錢”,你們需要的(是)“命”,二萬元對你們來說,不多。因為你(你們)有錢,有好幾套房子,我不會吝惜所有的炸彈,將它們都炸掉的,最好別報警,因為它們會給你們帶來更多的麻煩,一切都應悄悄地進行。6月25日,送到紅旗大街西側的路北往西,最后一個IC電話亭上,再(在)晚上8點到9點前送到,之后離開,否則,后果不(自)負。我哥再(在)美國以(已)經(jīng)制造了9·11。想想吧!湊錢,還是做別的,自己看著辦吧!忘(亡)命人:本·拉格寫于24日8點。后果,自己知道。
6月25日19時20分,刑警們在恐嚇信指定地域附近秘密守候,19時55分,劉某按預定計劃,將用牛皮紙裝好的兩萬元現(xiàn)金放在指定的IC電話亭頂部,然后離開。20時14分,一個騎自行車、戴著黑色眼鏡、留著長發(fā)的男子將牛皮紙包拿走。正當他以為大功告成騎車返回時,被3名偵查員撲倒在地。
經(jīng)審問,該男子名叫王振洲,在華錦集團公司建安公司上班,是一名電焊工。因其對象提出要15000元結婚,否則就與他分道揚鑣,王振洲“靈機一動”,想出了上面這個“辦法”。當被問及為何要冒充本·拉登的弟弟時,王振洲說本·拉登“大名威振世界”,這樣能增大“威脅力”。(鄭燕、劉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