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成為了籌碼。在范·甘迪同意執(zhí)教火箭隊之時,與范·甘迪還有約在身的尼克斯隊開出了附加條件,那就是要火箭隊一個第二輪選秀權(quán),并要求火箭隊與尼克斯隊在麥迪遜花園廣場至少進行兩場表演賽,而且必須要姚明參加。
我不知道尼克斯隊把姚明當作籌碼是出于什么考慮。也許他們早就不打算讓范·甘迪干了,說實在的,雖然號稱是學院派的代表,我對他的執(zhí)教風格一點也不欣賞,如果不是找不到好教練,他甚至前年就會被掃地出門了,尼克斯隊在他的帶領(lǐng)下越打越不出彩,1999年還打總決賽呢,今年就連季后賽都打不上了,雖然他早就不干主教練了,可最終責任還是他沒為繼任者留下好底子。
說實在的,尼克斯隊要個第二輪選秀權(quán)沒什么實際意義,但把姚明的事一提出來,光門票收入就夠數(shù)半天的了。當喬丹退役之后,賣錢最快的就數(shù)姚明了。(劉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