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7日電 重慶市電力公司消息,按照國務院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和國家發(fā)改委的意見,今年三峽電量重新進行了分配。
據(jù)重慶晚報報道,今年三峽電站發(fā)電量計劃為55億千瓦時,比原方案安排的38.7億千瓦時將多出16.3億千瓦時。為此,國家有關部門為了緩解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和重慶市的缺電狀況,對今年三峽電量消納方案進行了調整:原來列入方案的38.7億千瓦時的分配方案不變,而提前投產(chǎn)增加的16.3億千瓦時發(fā)電量,分別由上海、江蘇、浙江、河南和重慶消納,不再分配給湖北和湖南,原來由湖北和湖南消納的三峽電能份額調給重慶。
因此,今年三峽55億千瓦時發(fā)電量的具體消納方案為:華東兩省一市為26.2億千瓦時,華中三省為23.8億千瓦時,重慶市為5億千瓦時。(記者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