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1日電 澳大利亞移民部長盧鐸(PHILIP RUDDOCK)計劃修改難民條例,打擊持有效簽證乘飛機入境后申請難民庇護的人士,規(guī)定他們和船民一樣只能獲得三年臨時居留簽證,并且無權申請旅游及家庭團聚。
據(jù)星島日報引用“周末澳洲人報”報道,盧鐸已經承認早在兩周前開始考慮將這一用于阻止船民偷渡入境的措施,擴展到循正當途徑乘飛機入境的求庇者,將影響每年約5000名持旅游、學生或者臨時居留簽證入境,然后申請難民庇護的人士。此舉遭到維護難民權益人士的強烈抗議。
移民條例規(guī)定持有效簽證乘搭飛機入境的人士,如果提出難民庇護申請,可以留在境內。但是新例實施后,這批人將與船民一樣,只可以獲得三年臨居簽證,期間一旦離開澳洲,不可以再入境﹔無權申請直系親屬來澳團聚﹔不能與永居難民一樣,享受英文教育及就業(yè)輔助服務。
盧鐸表示,在合法入境后提出庇護申請的人士當中,大部分只是想籍此延長留在澳洲的時間,申請成功率只有12%。他并計劃撤銷只有部分臨居難民可申請永居簽證不合理規(guī)定。
澳洲難民委員會執(zhí)行主管派普(MARGARET PIPER)批評盧鐸的方案,表示求庇者無非都是想求一個安全和穩(wěn)定的環(huán)境,而新方案將令他們在澳洲的三年臨居生活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