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4日電 三峽購售電合同從今年4月份啟動談判以來,于8月中旬基本達成一致協(xié)議,三峽今年的平均電價每千瓦小時不到0.25元。合同條款已于8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據文匯報報道,本次參與購售電合同談判的有華中、華東、川渝電網三家,受電地區(qū)包括三個電網所轄的三省兩市。明年將向廣東送電。
另據消息,已經并網發(fā)電的三峽2號機組于8月9日順利通過30天的運行考核期。三峽電廠負責人評價2號機組的質量時說:2號機組雖然存在一些輔助設備和瓦溫偏高的缺陷,但總體質量優(yōu)良。
據悉,2號機組存在一些設計缺陷和設備問題,如機組瓦溫超過設計要求偏高運行等。三峽電廠對一些影響機組發(fā)電的可處理缺陷都進行了及時處理,對于因設計原因而存在的設備隱患,已提請廠家考慮。
運行過程中,2號機組因非主設備故障引起兩次停機,但都沒有超過國家對大機組考核期內可以停機3次,每次停機不超過24小時的規(guī)定。(記者錢忠軍通訊員王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