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6日電 對于陳水扁5日對“外館”、“國營事業(yè)”等正式下達“正名”宣告一事,今日的《新華澳報》發(fā)表的評論文章指出,這份“獨”(毒)汁四濺的宣示,更加暴露了其漸進式“臺獨”的手法,
文章指出,為了防止“深綠”選票流向“臺聯(lián)黨”,也是為了保住民進黨的“聲勢”,民進黨臨時決定5日上午舉行名為“團結(jié)愛臺灣,安定愛過半”的記者會,并由陳水扁以黨主席的身份發(fā)表一個長篇講話。
據(jù)了解,陳水扁在這個長篇講話中作出了三點“獨〔毒〕汁”四濺的宣示:一、積極以“臺灣”名義參與國際社會;二、所有的“外館駐處”,爭取正名為“臺灣代表處”;三、相關單位名稱容易在國際上與“中國”造成混淆者將逐一正名,將先由“國公營事業(yè)”著手2年時間完成。
文章指出,要將“駐外”單位和“國公營事業(yè)”“正名”為“臺灣”,事關重大,事涉敏感,這連民進黨當局自己也心知肚明。因此臺高層人員紛紛出來打掩護。如邱義仁就聲稱這是務實作法,并無涉及改“國名”。吳釗燮則聲稱“不涉改國名國號,兩岸不會緊張”。民進黨“立院”黨團也聲稱“不改國號正名代表處是務實作法”。但這只不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而已,因而遭到在野陣營強烈質(zhì)疑及抨擊。實際上,按研擬這一“正名”構(gòu)思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所言,連“中華”都是“正名”的對象,豈非是連“中華民國”都得“正名”為“臺灣國”?!
文章分析指出,因此可以說,陳水扁的談話內(nèi)容,表面上看是“選舉語言”,但實質(zhì)上卻是“臺獨”勢力進行“漸進式臺獨”活動的嚴重步驟之一,旨在圖謀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違反求和平、求安定、求發(fā)展的臺灣主流民意,嚴重破壞兩岸關系,違背臺灣人民的根本利益。
文章在最后指出,臺灣當局的近90個“駐外代表處”中,并無一個是以“中國”來冠名的,根本就不具備“正名”的理由。在這些“代表處”中,大多數(shù)是冠以“臺北”的地名,沒有“正名”為“臺灣”的必要。倘若是將其中的近10個冠以“中華民國”的“代表處”正名“臺灣”,勢必會引發(fā)“臺獨”爭議?磥恚@也是陳水扁的權(quán)謀之一,如果讓其得逞,“漸進式臺獨”又將向前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