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新近一期的《瞭望》周刊載文報道了因“嘉禾強拆事件”而落馬的原湖南嘉禾縣委書記周余武對這一事件的執(zhí)政反思。在訪談中,周一連用了四個“有畏”來反思他對嘉禾拆遷事件的認識:無私要有“畏”,對待黨紀國法要有“畏”,對待群眾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要有“畏”,對待人民群眾維護自己利益的決心要有“畏”。
周余武反思說,“嘉禾事件”的根源,就在于沒有正確處理好發(fā)展經濟與維護群眾利益的關系。自己雖然滿懷為人民謀利的熱情,卻讓人民利益受到損害。他深深體會到,群眾利益無小事,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一點一滴體現在黨和政府的決策中,體現在每一名群眾的具體利益上。
回顧整起事件,周余武說,當拆遷建設陷入重重困難時,一些領導干部要求采取非常規(guī)的工作措施,他當時認為商貿城建設已進入關鍵時期,發(fā)動國家公職人員一起協(xié)助拆遷很有必要,于是同意出臺了“四包兩!蔽募。結果,11名國家公職人員因為沒有完成工作任務,被錯誤處理。這些措施傷害了部分干部群眾的感情,引發(fā)了群眾的抵觸情緒,釀成了嚴重的后果。
周余武坦誠,群眾的意見和上級的監(jiān)督最終沒有引起他們足夠的重視,新聞媒體曝光后,他們不但沒有深刻反省,而且還形成了錯誤的“三不怕”認識,即不怕媒體曝光、不怕少數人鬧事、不怕有人上訪,勇往直前,“大干快上”。他們這種任性的政府行為和長官意志,導致結局慘重,代價高昂
最后,周余武總結說,領導干部只有無私才能無畏,但在新的形勢下,簡單地抱著對黨和人民樸素的感情,以為自己為黨為國做事,方法簡單一點沒關系,這種觀念已經過時了。反思“嘉禾事件”,一個教訓是無私要有“畏”,對待黨紀國法要有“畏”,對待群眾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要有“畏”,對待人民群眾維護自己利益的決心要有“畏”。(段羨菊、譚劍、于磊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