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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首起狀告知名雜志社用逝世的人做主編的案件,有望在暮春時節(jié)開庭。(據(jù)《南方都市報》2月8日)
巴老已駕鶴仙游,他擔任主編的《收獲》雜志上還赫然印著他是主編。對此,《收獲》雜志社副主編程永新在回答有關記者提問時表示,2005年第6期的《收獲》早在巴老去世之前就已經(jīng)印刷好了,所以才會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此事的是非曲直自有法律做出判決。然而,關于名人擔任主編或者顧問之類的問題不得不引起人們的重視和注意。假如巴老不是名人的話,在他逝世之后,即使刊物已經(jīng)印出的話,這主編的位置是否還能保留,就很難說了。一句話,關鍵在于巴老的名聲還足以能趕到拉大旗作虎皮的作用。
由此聯(lián)想到曾經(jīng)在一些期刊上看到過的顧問名單里,明明有些名人已經(jīng)作古了,但他們的名字還印在上面,并加印上顯眼的黑框。對于已故的名人還繼續(xù)任主編、顧問之類的事,作為特殊的消費者群的讀者,在事實上確實是承受著期刊社的一種欺騙消費者的欺詐行為。這是文學藝術界一種很不嚴肅的現(xiàn)象。就說巴金還為收獲主編的具體個案,我覺得朱健國先生的看法就很有道理:他認為,1999年2月8日巴金先生入住上海華東醫(yī)院一個月后,基本上“目不能識字,耳不能聽話”,《收獲》在明知巴金先生處于“失聰失明”、“停止思想”的“植物人”狀態(tài)下,仍繼續(xù)在每期《收獲》封面上標出“巴金主編”,實屬嚴重欺騙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主編對于一個刊物的作用,是稍有常識的文化人都知道的。在巴老病重期間,讓其繼續(xù)擔任主編,本身就已經(jīng)在事實上欺騙了文化消費者的讀者。那么,在他作古之后,還讓其擔任主編,不但是欺騙消費者的欺詐行為,也是對文學刊物本身的一種嘲弄。已故之人能有主編刊物的能力嗎?!
發(fā)生在一個頗具盛名的權威性的文學期刊身上的這一文壇怪現(xiàn)象應該引起相關方面的重視。要尊重讀者、尊重社會,更要尊重文學期刊社自身。不能因為想借助名人的威力就什么笑話都能鬧出。這實在是文學期刊和編輯們的一種悲哀。對于這種現(xiàn)象,即使讀者不訴諸法律,期刊主管部門和文化宣傳部門也應該過問和嚴加管理,以保證文學期刊的嚴肅性。
作者:陳旭 來源: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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