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樊某的家,就像走進了一個小型超市,從罐頭、餅干、洗發(fā)水到襪子、衣服,上千件商品被分門別類地擺在房間內(nèi)展示。誰也想不到,這些商品竟是樊某這位瘦小的女子在不到1年時間內(nèi)從各超市、商店偷竊來的。而順走這些商品,身為某演藝公司法人代表的樊某并不是為了獲利,多數(shù)商品都沒動過,很多食品都已過期,很多衣服連商標都沒撕,便被扔在房間角落里。
超市竊賊多為女性
在崇文看守所記者見到了今年34歲的樊某。她告訴記者,行竊主要是出于發(fā)泄婚姻、工作帶來的壓力。“就是情緒不好,心理壓力大,工作不順!狈硣@了口氣,眼睛始終盯著自己的雙手。樊某24歲便成立了一家演藝公司,但10年來屢屢被朋友坑騙,加之第一次婚姻的失敗,導致她心理終于失衡。去年3月在一家超市,樊某第一次把袋裝食品偷偷塞進了自己的包內(nèi)。
崇文公安分局預審處的李元警官告訴記者,類似這樣的盜竊案,近期已發(fā)生多起,犯罪嫌疑人全部為女性,年齡大多在20多歲。前不久,某大電視臺少兒藝術團的一位年輕女老師走進了拘留所,她也是在超市購物時偷竊商品!澳玫囊膊欢,一二百元的商品,一般就是洗發(fā)水、面膜、袋裝食品之類的!
行竊目的各有不同
和樊某為減壓行竊不同的是,4月初在西單落網(wǎng)的女青年小劉偷拿東西是為了尋求心理刺激。警方介紹,小劉最好的“戰(zhàn)果”是一天內(nèi)橫掃了中友、君太百貨商場內(nèi)價值4000元的衣服和化妝品。
小劉外表青春且打扮時髦,她交代,出生在一個公務員家庭,生活中并不缺錢,目前在北京上英語培訓班。她作案是因為不滿足安穩(wěn)、舒適的生活,想在生活中尋求一點刺激。
京城一家超市保安部負責人告訴記者,類似這樣的小偷小摸每天都有,從瓜子、電池到內(nèi)衣,無所不偷,而且不少都是有工作單位的市民,其中不乏白領、公務員和學生。女性占其中絕大部分,從花季少女到耄耋老嫗,各個年齡段都有。
目前各超市對那些被抓獲的業(yè)余“小偷”,基本上采取兩種做法,一種是交高額罰款的“私了”,還有一種則是打電話報警、交警察處理的“公了”。對于大部分有工作單位且礙于面子的業(yè)余“小偷”來說,大多數(shù)選擇的還是“私了”。今年4月13日,一位男子因在超市內(nèi)偷拿了4個雞蛋,甚至交納了3000元罰款。這位男子事后稱,當時超市保安負責人說如果報警,將被拘留并通知單位,使他面臨被開除的危險。
疏于防范縱容犯罪
心理專家指出,女性本身處于弱勢,一旦遇到巨大壓力,很容易采取發(fā)泄、報復等過激行為。樊某等人是在偷東西的行為中尋找“錯位的成功”,她們最擔心的是被人揭發(fā)的難堪和難以預料的后果,而不被人發(fā)現(xiàn)恰恰是“成功”的基點。
對于樊某這些“業(yè)余小偷”的泛濫,超市究竟有沒有責任呢?記者探訪了樊某多次光顧的四五家服裝店,發(fā)現(xiàn)店里基本上只有兩三個員工,而且均沒有監(jiān)控設備,如果店里同時涌進五六個顧客的話,店員基本上就顧不過來了。
樊某在看守所內(nèi)交代,她曾在4月1日當天從事發(fā)地的兩家店里偷走十余條褲子,此后每隔兩天便光顧一次,偷走幾件褲子和上衣。落網(wǎng)的當天即4月10日,她在試衣間里偷拿了一雙運動鞋,出來后又從貨架上取出1件運動服放進紙袋里,結果被店主人當場發(fā)現(xiàn)。
令人驚訝的是,很多商店在樊某落網(wǎng)前均沒有發(fā)現(xiàn)丟失過商品,當民警根據(jù)樊某的交代,并拿著贓物上門求證時,店主才知道店內(nèi)商品被盜。
體育館路派出所遲副所長說,樊某作案時選擇的均是沒有安裝監(jiān)控探頭的商店或小超市,人防力量少,風險低,得手機會多。有的小超市允許顧客帶包,樊某便在購物時“買一帶一”,將偷拿的小件商品放在自己的包內(nèi),而收銀員只是清點購物筐內(nèi)的商品。樊某交代,她瞅準的行竊機會是趁人多時向店員問價,如果店員忙得不搭理她,她就順手拿走一件衣服。
此外,小商品的價值低廉也是商家不注意防范的原因。李警官說,樊某所竊的不少衣服,經(jīng)過核實每件進價只有三四十元,因此店主也不太重視,丟一兩件也不在乎。但如此一來,許多丟失服裝的商戶都不報案,而嫌疑人也說不清物品來源,使得這些可疑物品均無法作價。因價值低,有的嫌疑人只能受到較輕的處理。
警方就此提醒商家,試衣間最好和倉庫分開,或者要鎖好。對于那些帶著大包或紙袋進店購物、動作神情緊張的顧客應多加留意。如果發(fā)現(xiàn)有人涉嫌盜竊,應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店主或保安沒有罰款權,不能隨意扣留嫌疑人、限制其自由,只有公安機關才有權對有盜竊行為的人進行治安罰款。(記者王薔 通訊員 胡建強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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