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注:12月18日)下午,廣受關(guān)注的黑龍江省信恒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億萬富翁王文襄故意殺人一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文襄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該案另外兩名被告人白鵬、于毅也被分別判處死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3名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34萬余元。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害人鐘益師與被告人王文襄為自2001年起即因經(jīng)濟糾紛結(jié)怨,并因互相舉報偷稅犯罪,積怨日深。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間,鐘益師因合同糾紛將信恒集團公司訴至法院。王文襄對此更加怨恨,與其秘書白鵬談論綁架鐘益師,白鵬允諾,并聯(lián)絡(luò)與其通過網(wǎng)絡(luò)相識的于毅,于毅積極表示參與。此間,王文襄先后向白鵬支付數(shù)萬元錢款,催促其購得用于尾隨鐘益師的無照車輛、作案具體使用的尖刀、繩索和膠帶等物。
2009年5月18日,白鵬、于毅在鐘益師住所的地下停車場內(nèi),采取勒頸、捂嘴等手段,使鐘益師失去反抗能力,將鐘扔棄在汽車后備廂內(nèi),白鵬又以膠帶封住鐘益師嘴部等處,與于毅駕車駛往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一廢棄磚廠,見被害人鐘益師已經(jīng)死亡,遂焚尸滅跡,隨后盜得鐘益師隨身攜帶的人民幣4000余元,共同揮霍。
5月22日,白鵬、于毅到海南省?谑信c王文襄會合后,王再次給白近兩萬元人民幣,并告知其逃往北京市等待“酬金”。后3被告人被警方捕獲。(李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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