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月16號上午,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迎來首批一審公開宣判。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4名“黑哨”黃俊杰、周偉新、陸俊、萬大雪以及原中超公司總經(jīng)理呂鋒等人領(lǐng)到了各自的刑期。
案情顯示,這些知名裁判,都曾收受累計價值數(shù)十萬至一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賄賂,操縱比賽,謀取私利。
2月16號上午,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迎來首批一審公開宣判。在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4名“黑哨”黃俊杰、周偉新、陸俊、萬大雪以及原中超公司總經(jīng)理呂鋒等人領(lǐng)到了各自的刑期。
案情顯示,這些知名裁判,都曾收受累計價值數(shù)十萬至一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賄賂,操縱比賽,謀取私利。
前足球裁判黃俊杰被判刑最重,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20萬元人民幣。
曾經(jīng)頭頂“金哨”光環(huán)的前足球裁判陸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10萬元。
前足球裁判周偉新刑期最短,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前足球裁判萬大雪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5萬元。原中超公司總經(jīng)理呂鋒犯行賄罪,判有期徒刑1年;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5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15萬元。
此外,還有多名涉案人員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或行賄罪,被判處程度不等的刑事處罰。
在審判之后,如果涉案人員對一審宣判結(jié)果沒有異議,而且在上訴期限內(nèi)不進行上訴的話,將被轉(zhuǎn)入監(jiān)獄正式進入服刑期,此前這些涉案人員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都會計入服刑期限之內(nèi)。
【同期】陸俊代理律師 張旭濤
我下午到看守所會見他(陸俊) 關(guān)于是否上訴呢,從明天開始有十天的上訴期,我們商量好以后,由他來決定是否上訴
記者于海洋遼寧丹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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