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被侵占 檢指親信知情
檢察官強調,扁珍在偵查中也供稱知道機要費需要因公支出,使用者都知道,具領的馬林不可能不知道,機要費具領后,也需辦公室主任核定才能支付,何況后來銷毀相關卷證,“其實他們很清楚機要費大部分,是被侵占掉了!
馬永成和林德訓對于檢方的指控,顯現(xiàn)冤枉的態(tài)度,既否認犯罪,也強調根本沒有貪污的犯意。
林德訓在合議庭詢問有關扁虛構的“南線專案”三張領據(jù)交付過程時,表示他當時只是扁的信差,根本不知信封里面裝的是什么,扁指示由他暫時保管,后來才應陳瑞仁檢察官的要求,把相關資料交給當時的查黑中心。
與扁切割?馬永成:陳水扁要求我說謊
機要費案馬永成、林德訓涉案部分昨天辯論終結,兩人與扁珍切割,均不認罪,馬并說“是陳水扁要求我配合這么說的”;林則說,假發(fā)票的事不應由他承擔,他沒有偽造文書及貪污的犯意。
馬永成表示,檢方起訴他拿十二張不實發(fā)票核銷機要費,他原本供稱是扁交給他申報,事實上他未經(jīng)手,是吳淑珍直接拿給陳鎮(zhèn)慧;當初他是配合陳水扁的要求,才不得已做了不實陳述。
他強調,為陳水扁管錢的是吳淑珍,為扁管帳的是陳鎮(zhèn)慧,機要費的帳務如何處理,是扁珍與陳鎮(zhèn)慧三人間的事,與他無關。
馬永成在辯論庭中花了五小時自辯,強調扁的機要費,自己無權也不必經(jīng)由他審核,頗有把責任推給扁家私人帳房陳鎮(zhèn)慧的意味。
馬永成說,陳鎮(zhèn)慧接到吳淑珍的指示,不管是機要費剩余款轉交夫人,還是繳交扁的保險費或周轉給扁的福爾摩莎基金會,陳鎮(zhèn)慧都是即刻辦理,以陳鎮(zhèn)慧對吳淑珍的忠誠及服從,“豈有報告和請示同為部屬的我,及林德訓的可能?”
馬永成強調,扁的錢都是吳淑珍在管,吳淑珍對陳鎮(zhèn)慧金錢保管,不是很依賴支出明細表,“她還會看憑證,以確認支出的真實情形,如菜錢!庇∠笾兴趦炔亢灪藛紊虾灻娮C,但吳淑珍仍有不同意的意見,要求陳鎮(zhèn)慧以后要看到珍在支出單上簽名確認,才可以申領機要費。
林德訓爆:2006年扁一度想辭職
馬永成在法庭爆料,當年陳水扁家庭陸續(xù)爆發(fā)臺開案、SOGO案等,陳水扁為平息社會不滿及表達反省之意,決定讓他和“國安會”的林錦昌離開“總統(tǒng)府”,且原本還要安排當時的“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辭職。
林德訓也爆秘辛指出,二OO六年馬永成和林錦昌離開“總統(tǒng)府”后,陳水扁面臨極大壓力,社會上推動罷免案,黨內外紛爭不斷,陳水扁一度有請辭的想法,黨內有幾位前輩知道此事;但陳水扁最后放棄這樣的想法。
馬永成在法庭上忍不住吐露當年離開“總統(tǒng)府”的心路歷程。他說,二OO六年間因陸續(xù)發(fā)生臺開案、SOGO案,他跟隨陳水扁從“立委”、臺北市長到“總統(tǒng)府”,很清楚陳水扁對于處理類似弊案或負面爭議的模式。例如,有一年運送燃煤船未定期到臺灣,造成竹科斷電,陳水扁要求當時臺電董事長林文淵辭職負責。
馬永成強調,他當年辭職,不是他做錯什么事,對辭職一事也沒任何不愿或怨言;他曾婉謝扁要犒賞他和林錦昌各兩百五十萬元,但扁堅持給,他不愿讓扁覺得他對辭職一事懷有怨懟才收下。
檢察官對于馬、林的答辯,認為二人未坦承,請求合議庭依法科處二人適當刑度。庭訊最后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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