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日前接受電視專訪時稱,超過七、八成司法人員可能立場“偏藍”。臺灣“行政院”不久后即“新聞局長”謝志偉舉行記者會,要求凡涉及政治人物司法案件的法官、檢察官,應上網(wǎng)公布其黨籍。臺媒今日刊登文章指出,臺當局在短期內密集針對法官審判案件可能受政治立場的影響而出現(xiàn)不公的現(xiàn)象進行批判,不能不說有特殊的政治用意。
文章指出,此時此刻的大動作,判其目的有二:一是希望藉此影響“國務機要費”案承審法官的判決,使法官因受到質疑的壓力,進而作出有利于陳水扁家庭成員的判決,馬英九先生特別費案的承審法官要表明他是“臺灣人”來宣示政治中立,就可知道此種壓力是有作用的;二是即使承審法官作出有一審有罪的判決,陳水扁也有理由考慮不履行“國務機要費”案“一審有罪下臺”的承諾,因為“司法不超然、受政治、輿論、紅衫軍等影響”。因此,不論“國務機要費”案審判結果如何,此舉都可讓阿扁與其一家都立于不敗之地。
這樣的作為,民進黨內也有人快看不下去了,民進黨2008參選人謝長廷就回應說“他自己是學法律的,希望政治人物的言行能夠建立法治觀念,所以就算被冤枉、有委屈,也希望不要破壞法治!眳涡闵徱啾硎荆骸啊侣劸珠L’可以少講一點話”。臺灣的民主政治已經實施這么多年了,法官應不致于因政治立場而判案,有人就是喜歡停格在“威權時代”,拿法官的政治立場作文章,以藉此為自己可能的有罪判決脫罪。我們不相信臺灣的司法正義至今還會受到政治人物所左右,不論法官最后判決為何,我們都相信法官是依據(jù)證據(jù)作出最正確的判決。